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财政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全区重要工作财力保障,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2023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3,033万元,同比增长52.94%,增收66,820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4,926万元,同比增长5.97%,增收4,22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8,107万元,同比增长112.77%,增收62,59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678万元,同比增长10.94%,增收17,61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组织收入83,300万元,同比增长7.36%,增收5,711万元;财政组织收入(不含基金)109,733万元,同比增长125.68%,增收61,109万元。
主要完成情况为:
增值税完成27,762万元,同比增长46.55%,增收8,8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到期在2023年缴纳入库;二是上年同期因大规模留抵退税基数较低。三是部分装备制造企业因税收政策调整大幅增收。
企业所得税完成7,912万元,同比增长9.84%,增收709万元。主要原因:企业经营利润复苏带动增长。
个人所得税完成2,711万元,同比下降14.61%,减收4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个人工资薪金及绩效收入有所下降;二是上年同期自查补税等一次性收入垫高基数。
资源税完成461万元,同比下降83.57%,减收2,345万元。主要原因:辖区内煤矿全面停产导致煤炭资源税同比大幅下滑。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298万元,同比增长0.51%,增收37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到期在2023年缴纳入库;二是作为附征税,随主税增值税、消费税增长而增长。
房产税完成5,992万元,同比下降11.35%,减收767万元。减收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清欠入库等基数较高。
印花税完成1,728万元,同比下降32.18%,减收82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存在欠税清收入库等一次性收入,基数较高。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092万元,同比下降13.44%,减收480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2,744万元,同比下降46.37%,减收2,373万元。主要原因:房地产清算项目大幅减少影响,税收同比下降。
车船税完成5,495万元,同比增长7.32%,增收375万元。主要原因: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长拉动车船税增长。
烟叶税完成1,111万元,同比增长16.82%,增收16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烟叶收购量较上年较快增长。
耕地占用税完成211万元,同比下降54.13%,减收249万元。
契税完成8,285万元,同比增长23.22%,增收1,561万元。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带动契税增收。
环境保护税完成122万元,同比下降27.38%,减收46万元。主要原因:部分应税企业通过技改等污染排放物降低,应税额减少。
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2,503万元,同比增长2.50%,增收61万元。主要原因:作为附征费,随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增长而增长。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1,671万元,同比增长2.52%,增收41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348万元,同比增长3.14%,增收41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1,543万元,同比增长136.96%,增收58,690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8,678万元,同比增长10.94%,增收17,619万元。主要收入组成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68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2,1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9万元。
(二)全区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3年,全区完成财政支出654,3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0%,增支49,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868万元,同比增长14.18%,增支62,81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8,492万元,同比下降8.01%,减支12,9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万元,同比下降95.43%,减支313万元。
区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828万元,同比增长168.22%。
国防支出145万元,同比增长5.84%。
公共安全支出11,476万元,同比增长22.32%。
教育支出123,933万元,同比增长4.84%。
科学技术支出18,614万元,同比增长0.0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31万元,同比增长0.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81万元,同比增长18.53%。
卫生健康支出34,305万元,同比下降12.51%。
节能环保支出1,193万元,同比下降84.12%。
城乡社区支出21,904万元,同比下降34.68%。
农林水支出47,962万元,同比下降8.51%。
交通运输支出1,635万元,同比下降9.5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867万元,同比增长214.2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85万元,同比增长234.8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554万元,同比增长752.14%。
住房保障支出16,528万元,同比下降31.78%。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197万元,同比增长42.7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48万元,同比增长59.83%。
债务付息支出21,983万元,同比下降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3,0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8,19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073万元、上年结余1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78万元、调入资金13,432万元,收入总计为799,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868万元、上解支出7,42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9,751万元、调出资金3,225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4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409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19,012万元,支出总计为799,6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8,6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12万元,调入资金3,22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4,889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99,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8,492万元,上解支出18,225万元,调出资金13,43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4,889万元,基金支出总计295,038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4,750万元,根据基金预算管理规定,4,7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基金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5万元,收入总计3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4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9,9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09万元。
二、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异说明
《西秀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已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因当时预算调整方案只是以全区2023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对全年预算收支进行调整。故未将11-12月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超收部分纳入调整方案中,导致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一定偏离。现将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33,800万元,决算数为193,0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数为165,830万元,决算数为172,143万元。
三、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兜牢“三保”底线
1.足额保障基本支出
按政策和标准安排“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金额共计286,827.52万元,包括“保工资”人员支出204,317.93万元、“保运转”支出9,625.23万元、“保民生”支出72,884.36万元。
2.全面落实基本民生政策
一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征地农社保金支出62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42,145.10万元。
二是拨付学生资助资金3,582.02万元,做到应助尽助,拨付营养餐资金4,130.66万元,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796.29万元。
三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卫健局共计拨付资金15,091.2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拨付11,255.26万元,包含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557.0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79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240.42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792.36万元;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点改造等相关经费3,869.42万元。区级资金拨付3,836.03万元,包含计划生育服务资金804.7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9.43万元;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资金462.75万元;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点改造等相关经费2,549.0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政局共计拨付资金15,797.43万,其中,上级资金拨付13,591.76万元,包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014.36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资金119万元;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227.36万元;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补助资金70.49万元;彩公益金支持地方福利事业等其他补助资金160.55万元。区级资金拨付2,205.67万元,包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区级匹配资金704.13万元;殡葬服务费21.8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区级匹配资金186.03万元;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区级资金39万元;龄老人生活补助经费1,042.77万元;其他资金211.88万元。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继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秀区非税收入累计完成93,347.31万元(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其中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91,019.72万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63.4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164.18万元。按收入项目类别来看,其中其他收入完成215.4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1,564.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3.41万元;罚没收入完成6,230.4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173.06万元。
继续坚决贯彻减税降费工作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门户网及时公示非税收费目录;二是对减税降费工作任务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落实;三是规范收费项目管理,所有收费项目全部纳入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以管控收。
(三)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1.上级资金下达及拨付情况
2023年度,西秀区共收到上级下达的财政衔接资10,923.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299万元,省级资金517万元,市级资金107.91万元。按专项资金名称分类主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88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15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2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市级配套资金87.6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市级配套专项补助资金17.31万元,农业产业专项(高标准农田管护)补助资金3万元。
截至12月31日,已拨付资金10,613.65万元,拨付率97.16%,
2.区级安排资金拨付情况
2023年区级预算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524.15万元,比2022年度预算安排的6,522.89万元增加1.26万元。区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已拨付6,524.15万元,拨付率为100%。
3.东西部协作资金收付情况
2023年广州市持续与西秀区达成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截至12月31日,西秀区收到东西部协作资金3,930万元,拨付资金3,677.15万元,拨付率93.57%。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3年底,西秀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3.49亿元、专项债务55.66亿元。
2.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府债务余额136.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3.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2.86亿元,政府外债余额0.15亿元。
3.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西秀区2023年为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控债务增量,减少债务存量,地方债务余额严格保证在限额范围内。各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提前谋划,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工作,涉及航空产业、文化旅游、公共卫生设施、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五)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秀区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905,900.38万元,较上年增长0.72%。负债总额340,798.98万元,较上年增长8.68%。净资产1,565,101.4万元,较上年增长-0.87%。
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对已征未拆房屋进行产权办理,按照有关决策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注资,助推企业发展。同时为贯彻落实西秀区国有企业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安排,有效盘活各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各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国家所有、集中管理、授权经营、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租赁模式,有效盘活现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六)继续加强财政监督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组织全区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存在问题31个,涉及金额305,530.56万元。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26个,整改率为83.87%;已整改金额189,791.13万元,整改率为62.12%。
二是对全区预算决算部门(含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公示情况进行审核。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23〕56号)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区108家预决算部门(含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收支的真实性五个方面进行了审查。
三是切实做好全区“三公”等经费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汇总统计全区“三公”等经费,包括乡镇、学校、医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秀区“三公”等经费全年支出数为2,079.90万元(其中:公务招待费376.11万元,出国出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55万元,会议费156.44万元,培训费514.94万元),比上年同期1,870.61万元增加了209.29万元,同比上升11.19%。与2023年预算数2,723.87万元相比,减少了643.97万元,同比下降23.64%。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紧盯财政收支管理,推动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加强财政运行分析,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严格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增效,提升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强化财源建设,培育壮大税源。合理控制非税收入占比,促进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强化土地出让收入征缴。
(二)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加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持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健全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医疗健康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提升财政对乡村振兴的协调机制,处理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关系,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财政保障。统筹农村全面发展,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生产体系建设的投入。
(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消除项目支出固化,压减公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硬化部门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部门预算追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定期开展“三公”经费检查,不必要的支出一律压减。坚决落实好中央特别转移支付、中央特别国债、直达资金工作,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
(四)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着力改善民生
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债券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乡村振兴、民生、农林水等急需资金的领域。落实涉农惠民政策,将财力向民生倾斜,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好低收入群众各项保障政策。
(五)加强国企监管
加大对国资、国企的监管力度,严格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确保企业稳步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提升行动,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企业绩效考核,建立灵活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
(六)附件
一审:翟 婧
二审:冷 竹
三审:刘 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