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西秀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秀区20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

12/3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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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区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20202月编制完成预算,在西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当时考虑2019年以前减税降费老政策的影响,同时参考当时省级初步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目标,确定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湖北省武汉市暴发,并逐渐蔓延至全国,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中央相继出台一系列防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我区在疫情防控期间限制人员流动,严格管控省内外往来人员,加强社区联防联控力度,较好地控制了新冠肺炎传播,但也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造成了严重影响,疫情最严重时期,我区经济陷入停滞状态,上半年每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负增长,严重影响了年初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二是财政部下拨中央两万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解决地方现实困难,今年6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市县。省财政厅按照中央部署,将资金按各实际情况分配至各市县。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纳入预算调整。因年初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未下达,我区在编制预算草案时未将专项转移支付纳入预算,仅将我区本级财政收入及上级可统筹财力性补助纳入预算。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指示,各县市在编制预算时,应将所有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故在本年度预算调整过程中,将专项转移支付纳入调整预算。

四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省财政厅5月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8,800万元,8月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0,684万元,预计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45,308万元用于偿还置换债券2020年到期本金。

五是需要新增预算支出。预算执行中,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工作的急需支出在年初预算中尚未安排,结转的上级指标等需要追加预算支出。为弥补新增支出,需要统筹调入收回存量资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算法《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相关文件规定,以上事项需调整区本2020预算

二、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综合考虑减税降费等因素,按照“稳中求进、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建议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从2%调整为-36.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178,075万元调整到110,5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79,609万元,非税收入30,892万元,税务部门85,060万元(税收79,609万元,非税5,451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4.43%,财政部门25,441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下降47.37%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36.7%的目标增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从年初178,075万元调整到110,501万元,其中税务部门85,060万元,财政部门25,4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67,57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99,18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59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减少2,36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减少2,24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减少24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减少2,31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增加65,693万元,中央、省下专款42,302万元,新增财政资金收入(直达部分)93,770万元,其中,正常直达资金15,828万元、特殊直达资金26,579万元、参照直达资金51,363万元。

3.调入资金11,389万元。其中: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调入2,389万元;其他调入9,000万元。

4.预计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17,181万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按照以上事项调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增加160,182万元。区本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从年初预算256,468万元调整为416,650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根据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82万元及本级税收下降情况,拟作如下安排:

1.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181万元。

2.减少其他区级统筹资金25,865,原因为:2020年本级税收收入大幅下降,使用统筹资金弥补三保支出,压实三保支出责任。

3.减少预备费2,600万用于年初防疫支出。

4.安排年度中的新增支出178,809万元。其中:专项支出(本级)42,737万元;专项支出(上级)42,302万元,新增财政资金支出(直达部分)93,770万元

5.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7,181万元。

经过上述调整后,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的256,468万元调整为416,362万元,结余资金288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2020年,预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7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704万元。预计省财政厅转贷我区本级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28,12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9,484万元,相应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7,61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5,934万元,本年度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直达资金收入17,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67,022万元。新增政府性基金支出25,70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对应安排5,93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17,611万元,其中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8,12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9,4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增加167,022万元。

经过上述调整后,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总计由年初预算50,000万元均调整为217,022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只是根据目前财政运行情况作出的初步测算,在后期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将在2020年决算报告时据实反映和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事项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省财政厅5月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8,800万元,8月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0,684万元,分别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停车场、林业、农业、棚户区改造、水利项目。

(二)再融资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0年预计转贷我区再融资债券45,308万元,用于偿还置换债券2020年到期本金。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7,181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8,127万元。

六、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基础上。严控追加支出除应急救灾、脱贫攻坚、防范债务风险,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重大支出以外,原则上不出台增支政策。确保“三保”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擅自提高目标奖发放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和资金调度管理。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挖潜增收。清缴欠税。坚决禁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虚收空转”或收取“过头税”,严肃处理有税不收、隐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加强税源培植。进一步加强财源调查和分析,摸清家底、查找短板、精准发力,发挥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财源建设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围绕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扶持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四是统筹使用各项预算资金。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土地出让有偿使用收入,做好预算综合平衡。

五是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19年起,在区级部门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改革,改变传统“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

六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下,对国有闲置资产加大处置力度,变资产为资金。将变现处置收入用于弥补减收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


20201031

西秀区财政局

附件一


《西秀区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名 词  解  释

西秀区财政局

(20204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各项税收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总和。

2.基金预算收入:指按规定收取、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3.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4.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指根据“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没有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城镇学生和儿童、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未就业的残疾人、农村人口等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指通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基金筹集模式,实行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计发办法,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部门预算:指以一级预算单位为基础,一个部门统一编制一本预算,综合反映本部门在预算年度内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预算。

8.政府采购: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

9.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1.预算绩效:指政府预算支出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及其社会经济影响,追求预算绩效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本质特征。

12.三公经费:指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

14,地方政府债券:指由省一级政府发行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

15.置换债券:指由省一级政府发行,用于置换财政部2014年底甄别认定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

16.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

附件2:西秀区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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