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工作制度;贯彻实施较大规模失业的预防调节控制、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和失业人员疾病、死亡等政策;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拟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并负责征地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事项的审核;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负责全区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
负责人:邹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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