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413825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西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根据西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区民宗局结合民族宗教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秀区总人口87.04万人,居住有汉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等3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9.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46%。有5个民族乡(黄腊布依族苗族乡、新场布依族苗族乡、杨武布依族苗族乡、鸡场布依族苗族乡、岩腊苗族布依族乡)。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阵地(新安办彩虹社区)。辖区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26处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团体(区佛教协会、区天主教爱国会、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3个民族学会(区布依学会、区苗学会、区仡佬学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西秀区民宗局权责清单,并对清单进行及时调整;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应进尽进,让前来办理民族宗教事项的群众享受“贵人服务”。完成“一把手”进政务大厅走流程活动,使单位“一把手”感受体验服务“好不好”、业务“精不精”、流程“通不通”、效率“高不高”等细节;登录完善政务服务智慧网站,按照要求,对区民宗局权责事项进行适时调整,促进数据共享。
(二)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区民宗局与贵州黔翰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对区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宗教事务治理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5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2次。
(三)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区民宗局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由宗教科承担,区民宗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7人,在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中,持证执法,公开执法,截至目前为止,未发生违规执法情况。2023年,区民宗局没有出庭应诉案件。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民宗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工作例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不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二是2023年,共选派干部职工17人次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三是把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四是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在新安办事处彩虹社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阵地1个。五是在“4·15”国家安全日、5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月、“12· 4”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民族学会、宗教团体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宗教活动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六是利用民族传统节庆苗族“四月八”、布依族“六月六”、仡佬族“吃新节”等活动加大对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七是开展好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活动期间,利用全区LED大屏幕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知识,联系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通过发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知识到手机短信进行宣传,在全区中小学校全力推进“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八是组织宗教界人士56人次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和区民宗局的集中培训,增强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九是持续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进+N”(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实现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十是做好9月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其间,召开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会议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宣讲以及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等,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人士对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认知水平。
一审:李姜祝
二审:吕国超
三审:庄洪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