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284770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矿业集团公司、煤矿企业:

《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8日       


附件

西秀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7•7”公交车坠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落实7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和开展信访大接访大化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发电〔2020〕2号)《中共西秀区委  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秀区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和开展信访大接访大化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区发〔2020〕8号)《安顺市西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西秀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风险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区安委会〔2020〕9号)要求和近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排,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贵州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刻吸取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及近期多起地质灾害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结合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开展煤矿行业领域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压实责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何  午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组长:王  宁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区煤安局局长

成  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由王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有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各煤矿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生产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查人员培训教育,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录入台账,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工作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五落实”要求闭环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确保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煤矿安全监管科室组织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细致排查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落实,把安全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回头看”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前期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扎实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隐患是否整改、责任是否落实、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制度落实、措施到位、隐患消除。

四、排查重点内容

(一)重点围绕“黔府发〔2020〕3号”、“黔府办发〔2020〕6号”、“黔能源煤安〔2020〕34号”、“西区安委会〔2020〕4号”等文件,督查企业瓦斯防治攻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抓好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综合防范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1、通风管理情况:通风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要求。

2、瓦斯防治情况: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突出矿井防突机构、管理制度、责任制建立和人员配备是否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3、火灾防治情况:防灭火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井上下防灭火设施、设备、材料是否齐全。

4、水害防治情况:重点排查《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0年西秀区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区工信发〔2020〕13号)落实情况。是否查明老空(窑)水、采空区积水,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落实“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掘必探”等措施。

(二)加强自然灾害排查整治。一是开展洪涝灾害安全排查,重点排查落实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加强应急准备、组织开展防汛检查,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二是对地质灾害再排查。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在做好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项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全覆盖再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及时进行整改。

(三)排查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及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管检查规定》《安顺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矿级领导和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生产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企业对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示,上级集团公司对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四)开展企业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工作。一是加强煤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职工体检制度,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排查,对健康状况不适合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坚决不允许在煤矿从事生产工作。二是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职能,对职工心理健康、家庭情况进行筛查,及时掌握煤矿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当发现煤矿从业人员出现精神恍惚、心理障碍等情况时,坚决不允许参加煤矿生产作业,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请专业心理医生进行治疗。

(五)局驻矿办督查驻矿安监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驻矿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及佩戴“安监”标志的臂章,除下井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事项外,必须对煤矿交接班开展现场检查。二是严格落实紧急情况撤人制度。驻矿安监员必须掌握煤矿的证照(手续)、采掘布置和重点工程、施工时间、地点、工序及关键环节等基本信息,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情况,必须要求企业立即下令撤出受威胁区域作业人员。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依法监管。驻矿安监员必须监督煤矿企业对上级监管监察部门下达执法文书指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每周至少向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汇报1次监管情况,对煤矿企业拒不执行上级执法指令、不按要求整改或发现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立即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矿级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煤矿企业要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长效机制,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强化调度,加强信息报送。各煤矿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企业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