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4861242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平价粮油直销的工作方案 |
为保障西秀区粮油市场供应和平稳进行,进一步建立健全粮油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宏观调控和平抑市场粮油价格体系,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我区城乡低保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口粮食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对“保供稳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对市场的调控作用,确保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区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保障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重要性,健全和完善粮油应急保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利用我区国有及非公粮油企业建设的“放心粮油示范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粮食供应网点”,运用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通过平价粮油直销发挥杠杆和调节作用,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保障全区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为西秀区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资金来源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下达的2020—2021年度粮油直销价差补贴市场调控专项资金18万元。
三、开展平价粮油直销时间
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平价粮油直销销售对象
1、西秀区城镇及农村低保户
2、西秀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口。
五、平价粮油直销工作安排
(一)确定平价直销价格
按照以政府保供稳价资金为支撑,销售的平价粮油同类品种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让利幅度10%,公开挂牌直销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原则开展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平价粮油直销点事先申报准备销售的粮油商品和粮油源供应企业的品种、品牌情况,按照商品价格适中、主要面向中低端消费群体的原则审核后公开挂牌定价销售。当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市场调研后,各直销点方能按照要求调整直销价格。
(二)平价粮油直销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1.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间视平价直销数量、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作相应调整。如在直销过程中,发生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不足,但又需继续调控好市场,再另行研究确定。
2.地点:确定的“放心粮油示范店”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粮食供应网点”。
3.对象:城乡低保户,易地扶贫搬迁户。
4.品种:大米、菜籽油。
5.数量:每人每月限购2袋大米、1桶菜籽油。
(三)粮油源供应企业,品种品牌
1、安顺市西秀区禾兴粮油储备经营有限公司:“安凤牌”珍珠大米,国标一级,规格:5公斤/袋;供应价:24元,市场价29元。“檀香牌”、“贵安牌”浓香型菜籽油,国标四级,规格:5升/桶;供应价:60元,市场价70元。
2、安顺市永和商贸有限公司:“东屯晚香”大米,规格:5公斤/袋;供应价:24元,市场价29元。“屯堡花牌”菜籽油,国标四级,规格:5升/桶;供应价:60元,市场价70元。
3、安顺市粮油综合经贸公司:“安凤牌”珍珠大米,“东屯晚香”大米,国标一级,规格:5公斤/袋;供应价:24元,市场价29元。“檀香牌”、“贵安牌”浓香型菜籽油、“屯堡花牌”菜籽油,国标四级,规格:5升/桶;供应价:60元,市场价70元。
(四)平价粮油直销点
1、安顺市西秀区禾兴粮油储备经营有限公司:西秀区胶泥坝放心粮油经销店、西秀区体育路安置小区店、西秀区麒麟小区门口店、西秀区安吉厂菜场1号门市店。
2、安顺市永和商贸有限公司:西秀区若飞路永和粮油店、西秀区家运天城三期菜场内店、西秀区安运司二场路店、西秀区南水二路永和放心粮油店。
3、安顺市粮油综合经贸公司:西秀区市东路城东加油站对面店。
4、西秀区蔡官镇易地扶贫安置点西秀区金银电子商务中心。
5、西秀区双堡镇易地扶贫安置点思源小区便利店。
6、西秀区杨武乡易地扶贫安置点新华连购物店、民族新村便民便利店。
7、西秀区新安办事处彩虹社区福多多超市。
8、西秀区鸡场乡易地扶贫安置点兴新便利店。
(五)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指标
1、质量标准:大米质量要求为必须达到 GB/T1354-2009 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级米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5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菜籽油质量要求为必须达到 GB1536-2004 国家标准规定的四级及以上标准。
2、卫生指标:按 GB2716、2760 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不得掺杂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六)平价粮油直销价差补贴资金安排、使用
西秀区全年18万元。按各经销企业的实际供应数量经审核后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向企业拨付粮油直销价差补贴资金。
(七)平价粮油直销验收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西秀区在辖区内开展2020—2021年平价粮油直销工作,直销企业每个季度上报一次粮油直销情况,经核查后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作结束后,将聘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平价粮油直销工作进行审计并验收,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将审计报告和验收的有关情况报市发展和改革委。
六.实施办法
(一)粮油供应工作的基本要求
确定的各平价粮油直销点,必须做好平价粮油直销客户信息日常登记工作、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自觉接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价差补贴测算、补贴对象及拨付
今后开展的平价粮油直销工作不再补助工作经费,按照大米5元/袋(5公斤)、菜籽油10元/桶(5L)的标准测算价差补贴,补贴对象为各平价粮油直销企业。根据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进度、直销情况适时对开展直销的供应企业预拨部分价差补贴。
(三)监管办法
1.实行“直销周五报”报表制度
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期间,各平价粮油直销点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粮油直销情况进行汇总报送我局。各平价粮油直销点报送报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7:00以前报送。我局审核后汇总后按市发展和改革委的要求进行上报。节假日顺延。报送方式为报表需盖公章、分管领导签字后制成PDF格式报送。
2.严格实施“双随机”巡查抽查
我局将每月不低于一次抽查,发现粮油质量安全、弄虚作假或不按照承诺开展经营等问题,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并取消平价粮油直销资格。
3.坚持预算,搞好结算
对企业上报的报表数据,按规定的比例、价格测算相关数据,随时掌握进度,为结算价差补贴提供翔实依据。
4.及时反馈统计信息。
各平价粮油直销点的销售数量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凡迟报、漏报一次给予提醒,两次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立即取消平价直销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我区保供稳价工作形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价格调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把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作为保障社会民生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狠抓粮食供应、流通销售、价格监测、监督检查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保供稳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要务,涉及面广、系统性强,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加强政企协作,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监督监管
坚持“双随机”巡查检查,突出对粮油市场价格的巡查和质量监控,高度关注粮油市场变化,维护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保障质量安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平价粮油直销工作项目验收方案
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西秀区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人员
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被验收单位相关人员。
二、验收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
三、验收时间
2021年11月底。
四、验收方式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费用统一从粮油市场调控专项资金中列支),并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
五、验收资料主要内容
1.目录。
2.关于请求对常年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进行验收的报告(项目单位提供)。
3.《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方案》。
4.西秀区开展平价粮油直销工作管理协议书。
5.2020-2021年度西秀区平价粮油直销工作诚信承诺书。
6.2020-2021年度西秀区平价粮油直销工作服务承诺书。
7.直销公司、经销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法人身份证、粮油加工资质证明复印件(委托加工除提供本公司的外,还需提供委托加工企业的资质)。
8.直销企业调入台账及销售日记账。
9.购货或委托加工合同、发票及付款依据(购货企业、委托加工企业提供)。
10.销售现金流水账或银行流水证明(自产自销及购货企业均提供)。
11.直销期间每周销售周报表、年销售统计表。
12.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验收意见。
13.年度粮油质量检测报告。
14.平价粮油直销工作现场图片(三张以上,需注明时间、地点)。
1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
16.客户信息登记表(如数量较多另做一册备查)
17.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