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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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来源: 杨武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字体:[ ]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乡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对本级政府的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和完善。

(3)负责本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检查、指导、协调、督促本乡各部门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等各项安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事故及时报告和统计。

(4)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生产中的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牵头或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落实;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和安全事故的举报,并按权限进行处置和转报。

(5)协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制定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

(7)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饶波

联系电话:0851-3387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