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主要履行文化宣传、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服务、统计调查等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宣传贯彻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党员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统计调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乡、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2)制定全乡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党员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统计调查等发展规划,并贯彻落实。
(3)开展先进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指导乡、村文化活动,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乡文化市场管理,使乡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5)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群众文化事业和文化市场等进行管理,正确引导农民活动中心、村级体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健康娱乐活动。
(6)负责全乡的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宣传本地的文化、风土人情。
(7)负责本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组织、协调、管理;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经验,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担本乡经济社会统计工作,并负责收集全乡全部统计资料及运行情况;按照区统计局统一编制的统计报表进行归集、汇总、分析,并将月度统计报表资料和相关分析材料按照规定提供给本乡分管领导;制定和完善统计工作各项制度,使统计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采集、整理、汇总、上报统计资料;负责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负责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各项普查、调查工作任务。
(9)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合伙经济组织以及为公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受区司法局委托,协助基层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胜刚
联系电话:0851-3387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