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物价、统计、审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乡镇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本乡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拟订乡经济发展规划及编制指导年度计划,检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并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全民创业工作。
(6)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7)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负责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9)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华
联系电话:0851-3387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