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太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09:32 来源: 新太社区服务中心 字体:[]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新太社区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xiu.gov.cn)全文公开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太社区服务中心党政部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安平街21号5楼,电话:0851-381845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发展规划、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全年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367条,其中工作动态314条,政策文件10条,社会服务管理12条,群众工作管理12条,经济服务管理5条,城乡管理10条,财政资金管理4条。回复在线留言5条,回复率100%。

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信息共计5434条,其中网上办事大厅办件5204条,通过公告栏、海报、条幅等其他渠道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15条共230次,其中公告栏210次、电子屏20次。另外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共计1403条,其中微信公众号280次,头条号203次,百家号220次,人民号38条,澎湃号42条,搜狐号270条,网易号350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刊登我中心信息112次,电视台13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新太社区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和《新太社区服务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标准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信息公开目录和“五和新太”政务新媒体全年安全运行。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新太社区服务中心党政部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加强保密审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要求完成西秀区人民政府网栏目信息更新,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补差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百家号、搜狐号、澎湃号等平台设立5个官方政务新媒体,并保障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良好运营,增加了群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

(五)信息监督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依托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建立权威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网站和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安全防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79

1725

5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中心承接的工作较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兼顾工作较多,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格式、内容不够规范,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四是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部分事项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及时汇总各部室信息公开内容,统一定制、统一公开;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及时更新社区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