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属各工作部门、各村(社区):
为深刻汲取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大火灾、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精神,在全办范围内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能力。按照冬季用火用电量增加的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辖区群众消防安全宣传动员、强化消防隐患排查,遏制各类消防事故发生,确保街道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李八七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吴登林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卓自立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鲁宗泉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陈 果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俞在江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兼)
郭小英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王梦铭 新安派出所所长
成 员: 李洪阳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黄家园 纪工委负责人
李金洪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正婷 财政所负责人
吴西阳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洪 锐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李贤莲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艳玲 人社中心负责人
施 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人
杜 彬 教育办负责人
吴 刚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红芬 科技宣教服务中心主任
胥 云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顾光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事处安全应急综合服务中心,吴登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一)办属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酒店、宾馆、养老院、学校、自建房等开展排查整治,特别以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从事鞋靴、服装、纺织品、玩具、电子产品、食品、家具木材等产品生产加工的场所,从事物流仓储、快递分拣等行业经营储存的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为重点。
1.违法违规使用经营。未依法取得土地、规划许可手续,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建设、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投入使用等问题;违规在民用建筑内开设劳动密集型企业;违规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婚纱摄影、休闲娱乐、餐饮住宿、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部门:各负有分管行业领域的部门)
2.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劳动密集型企业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划分防火分区或擅自破坏防火分区;建筑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锁闭;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生产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做隔热保温层;违规在厂房库房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办公室;厂房内设置中转库房未按标准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电气线路敷设、照明灯具类型和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责任部门:各负有分管行业领域的部门)
3.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厂房、库房分租、转租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未建立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未建立并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违规进行电焊、动火作业;未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未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不掌握建筑火灾危险性、不掌握消防管理要求、不会使用灭火器材。(责任部门:各负有分管行业领域的部门)
(二)各村(社区)。有效利用黔小消APP、安全生产网格化系统重点排查各自辖区范围内村(居)民自有房屋(包含用于商用的自建房)内是否存在电气线路存在私拉乱接;使用非3C认证的电气、插排;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包含蓄电池);与房屋窗外、出口直接相邻的室外,存在电动车集中停放或充电;在夹层使用明火或大功率、高温加热、取暖等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明敷在可燃物上;电源总开关未使用可自动断开的空气开关;灯具正下方堆放易燃、可燃物,发热电器靠近周围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神龛使用明火;经营性自建房的还要查看是否存在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房屋(含屋顶、围护结构);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仓储区域未完全分隔;自建房每层小于2个安全出口和2个疏散楼梯;自建房窗外、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或铁栅栏;在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等高风险隐患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10日前)。办级以办消防安全所(安全应急中心)牵头,公服中心、综治中心、城管中队各抽调一名同志(在2022年12月10日前上报安全应急中心)组成新安街道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每周不少于一次在全办各行业领域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各负有监管行业领域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本方案立即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措施,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检查排查阶段(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31日)。新安街道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各负有监管行业领域的部门、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分别依照实际填写《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一)、《辖区群众自有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二),切实查清底数,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区级相应职能部门责令及时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对于存在以下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后立即上报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坚决依法对危险部位予以查封、关停或拆除:
1.违规在民用建筑内开设厂房库房。2.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板搭建、隔断厂房、仓库或员工宿舍。3.安全出口数量严重不足,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构成重大隐患。4.违规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婚纱影楼、密室逃脱类场所、培训机构、儿童活动场所、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宾馆酒店、游艺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5.违规在厂房、库房和物流建筑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6.厂房内存放可燃、易燃物品的中间库房未按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7.甲、乙类厂房、仓库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建筑层数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8.违规在甲、乙类厂房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丙类厂房、库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未按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安全出口的。
(三)强化信息报送。(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前)
各部门、各村(社区)请于12月14日前报送工作安排情况,并于12月14日起每周三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到安全应急中心。新安街道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要对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评估,总结经验并按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西秀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时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3月31日前完成新安街道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属地原则,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产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严肃查处危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效。办纪工委要将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村(社区),要督促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场所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部门、村(社区)和人员的责任。
西秀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