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发生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办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营造平安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新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作为当前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通过集中、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除校园周边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统筹抓好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确保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重新调整新安办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余新安 党工委书记
李八七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登林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鲁宗泉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陈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王 振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杜 彬 教育协调办公室负责人
方 飞 安大学校校长
伍丽蓉 启新学校校长
严敏敏 三合小学校长
郭 颜 启新幼儿园园长
谢齐东 安全应急中心负责人
施 俊 综治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吴西阳 卫健办负责人
陈红芬 科宣中心负责人
陈红敏 新安司法所负责人
张炳义 市场监管局新安分局负责人
学校所在地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公室,由鲁宗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李聚良、胡良勇、郭进权、杨静、杨明凯为成员。
工作职责:研究和制定工作方案,联系区级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和组织办级各部门、各校(园)开展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方责任,统筹安排部署。
由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分管领导鲁宗泉同志牵头,负责统筹抓好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综治办、教育办、安全应急中心、科宣中心、市场监管局新安分局、各校园、各村(居)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抓好落实。各学(园)要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一是要遵照现行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主动协调区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交警队及新安办综治办、科宣中心、教育办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设施、影响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隐患进行定期排查治理,实行台账管理,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或学校层面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及时消除学校周边安全隐患。二是要完善每天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保安、值班教师安全维护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常态,最大限度确保师生上下学安全。三是学校所在地村(居)支书、主任要遵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开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排查,积极配合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二)关注重点人群,突出维稳工作。
一是要坚持开展重点人员月排查登记上报工作。每月初开展1次重点人员的排查,排查校园周边是否有犯罪前科、吸毒史、对社会不满情绪、精神失常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台账,上报办事处教育协调办公室,并时时监控人员动态,根据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制定相应的化解稳控措施进行有效管(监)控,发现有针对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的苗头,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杜绝伤害师生事件发生。二是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突出的校园内部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要实行一案一策,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及时化解。三是要制定和完善本校(园)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并采取多种方式做好网络舆情管控。
(三)多方有效联动,形成工作常态。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综治办公室牵头,科宣中心、市场监管局、司法所、教育协调办、安全应急中心、各校(园)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围绕校门口流动摊贩是否占道摆摊、周边商铺、网吧、游戏机是是否持证规范经营、是否出售非法出版物、管制刀具、“三无”食品等,定期和不定期的到辖区各校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台账,逐步形成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办事处统筹、学校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工作要求
1.完善排查机制。各校(园)要认真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副校(园)长负责抓此项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前及每月初,要组织教职工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认真、彻底的安全排查,查看是否有危及师上下学的地质安全隐患(水沟、水塘、滑坡、落石等)、建筑安全隐患(危房、危桥、危墙、危电杆电线等)、食品安全隐患(周边摊点有无“三无”食品出售)及危险人员(重点关注校园周边是否有犯罪前科、吸毒史、对社会不满情绪、患有精神病人员等)、消防安全隐患及交通安全隐患等等,查出问题和隐患后,制定整治措施加强整治,努力解决和消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问题和隐患。
2.集中开展整治。一是由综治办牵头,科宣中心、市场监管局、司法所、综治办、教育协调办公室、安全应急中心、各校(园)等部门和单位配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完善夜间常态化巡查巡逻机制。由综治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夜间巡查巡逻(每周至少进行2次夜间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和引导力度。科宣中心加大政策宣传和校园周边网吧巡查力度,安全应急中心开展灭火器使用培训,市场监管局引导商铺业主办理健康证、营业许可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从“根”上入手,用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促进校园安全形势长期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