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2022年4月30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9月20日-11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严禁焚烧秸秆,并将我镇所在的花安高速、安紫高速、G321、双鸡公路、旧九公路、双乐公路、塘山至塘上公路、双杨公路、大坝至花恰产业大道、加油站、粮库、林地、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划为秸秆禁烧的重点监管区域,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健 党委书记
吴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肇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邓剑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人选
朱连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伍彩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武装部长
孙林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汪娴 党委委员、副镇长、宣传委员
王小昆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用德 党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魏兴耀 派出所教导员
姚洪 副镇长
任武勇 人大副主席
杨正刚 党政办负责人
周鉴 三级主任科员
任登莉 副科级干部
成员:张家进 党建办负责人
肖祥 经发办负责人
何颖萍 财政分局负责人
陈小红 安监站负责人
李辉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华 人社中心负责人
王婷 科技宣教信息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
马家勇 水务管理站负责人
曾玉平 国土所负责人
王勇 综治办负责人
鲍昆 城管中队负责人
周勇 扶贫办负责人
任登猛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范文 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人
肖翔 卫计办负责人
周勇 卫生院院长
周财富 双堡中学校长
周坛 双堡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支书
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小昆兼任,副主任由任登猛、范文兼任,成员有农业服务中心、纪委、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胡乐毅负责秸秆禁烧日常资料收统工作。成立1个镇级督查组,组长王小昆,副组长任登莉,成员:任登猛、范文、杨刚、陈小红、林海,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督查;成立2个片区巡逻执法组,第一巡逻执法组组长李勇,成员有刘勇、姜雅峰、田文忠、罗志忠。负责巡查海子村、九龙山村、大坝村、军马村、银山村、山京村、二居、三居。第二巡逻执法组组长万斌,成员有王勃、龙小凯、刘开胜,负责巡查左官村、张官村、石门村、花恰村、双堡居委会、双青村、塘山村、塘上村、所坝村。巡逻执法组负责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及第一百一九条第一款规定,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烧秸秆,不冒一处烟,不点一把火。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镇、村管理机制
以村为单位,按江平片区、双堡上片、双堡下片、塘山片为四个管理组团,以组为单元,将全镇各管辖区域按村民小组划分为各管理责任区域,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机制,附《双堡镇2022年秸秆禁烧督查小组及各村(居)禁烧人员名单》
(二)明确管理责任
1.镇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指挥长为本村(居)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书、主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承诺书签订工作和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对接联系解决回收综合利用和开展腐蚀还田工作。
2.村支书、村主任为本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求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支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部门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包干负责,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环保以及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等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书到户工作以及完成100%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负责秸秆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负责组织农户将秸秆搬运到指定集中堆放点和对集中堆放点的管理;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的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区域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3.学校教师负责开展好“小手牵大手”焚烧秸秆危害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学校教师向学生发放“双堡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告知书”,学生向家长宣传了焚烧秸秆对环境的破坏,让家长了解到违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以及处理秸秆的正确方法,也让孩子们能够带动自己的家庭,带动身边的人一起“禁烧秸秆,守护家乡的蓝天”。
4、镇、村干部的对其直系亲属负有直接管理监督责任,如果在督查中发现镇村干部的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焚烧秸秆,第一次镇督查办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从当月的工资中扣发)并全镇通报,第三次由镇纪委介入。
5.成立镇级督查组和片区巡逻执法组,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负责组织督查各行政村秸秆禁烧工作。在禁烧期间,镇级包保干部、村干部要认真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发动工作,护林员积极参与包段巡逻,村“两委”严格对焚烧秸秆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运用“1+9+N”充分发挥连户长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使广大农户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印制《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禁烧秸秆告知书》,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负责组织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居禁烧工作小组,要逐户签订《禁烧秸秆承诺书》,并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由相关执法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经济罚款,村委会并按照《村规民约》纳入黑名单管理,坚决控制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由镇纪委、农服中心、林业站、安监站联合,开展常态化督查,形成督查信息专报,报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三)严防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各村(居)要合理安排且告知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田到指定堆放点,要安排各村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
二是各村(居)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别划分,保证有一名镇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原则上安排一名护林员或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具体监管责任人;
三是各村(居)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四是各村(居)要结合“村规民约”相关条款搞好组织发动,利用群众代表、党员等入户宣传,对于违反规定的农户纳入村黑名单管理,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
(四)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各村(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各村要组织应急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五)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1.各村(居)动员本村范围内规模养殖户收购秸秆作为饲料、粉碎还田。
2.各村(居)要联系秸秆加工厂,捡拾打捆,运输到加工厂,由加工厂统一收购。
3.农服中心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六)目标考核,奖罚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包村制度情况及时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所包村庄重点区域巡查和处置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33872013。
3.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在禁烧期间,由镇督查组组织验收,将镇村人员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凡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焚烧案件发生多次,产生较大影响的,将对有关村(居)、包保责任人追究责任。凡由卫片拍摄到的着火点,经镇督查组组织核实后,每处罚款2000元,由镇级督查发现一处着火点(烧痕)的罚款200元,发现每平方以上焚烧秸秆痕迹,村级未进行处置登记上报的给予处罚100元/每个点位,由所在的管理组团和村组直接责任人共同承担,全部倒追一级问责。
4.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镇纪委将不定时对各村(居)进行督查,一旦发现人员无故不在岗,将按照镇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西秀区双堡镇委员会
西秀区双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