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堡镇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双堡镇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8 09:26 来源: 西秀区双堡镇 字体:[]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

现将《双堡镇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秀区双堡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双堡镇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西秀区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西府办202046)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长:潘盛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金桥(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胡丽莎(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彩(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王肇波(党委委员、副镇长)

  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航(副镇长)

李用德(党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彭永祥(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任登莉(党委委员

方开剑(副科级干部)

李金文(副科级干部)

班光谊(副科级干部

  镇长助理

  镇长助理

柏宏伟镇长助理

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支书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安监站王肇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小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和督查平时工作开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一)安监站:负责协调开展此项工作,统筹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负责对各村(居)、各部门涉及电力安全隐患整治督办工作,督促各村(居)、各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落实”的原则,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水务站:负责做好涉及水库、河流、各类钓鱼点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教育协调办:负责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教育机构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国土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划冲突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五)城建办:负责做好房屋建筑、镇基础设施工程等因素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等因素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六)创建办:负责做好镇内范围绿化植物。变电站周边环卫清理等因素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七)交管站:负责做好各类公路新建、改造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两侧控制区范围内的电力施工安全的隐患整治工作。

(八)经发办: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权限内项目的审批核准工作,配合做好因其他项目建设与电力设施冲突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九)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接私拉乱接、铺面装修包裹电力线路等原因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指导和督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电线、电缆、取暖器等涉及电力安全的市场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十)林业站:负责做好各类电力设施内保护区范围内的高压线路涉及树木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十一)派出所: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用电的宣传和电气火灾事故的救援、调查、整治指导工作。做好各类电气火灾隐患导致的电力安全隐患整治指导和督促工作。

(十二)供电所:做好各自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和整治业务指导。

(十三)各村(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按照相应标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范围

根据安顺市供电部门提出隐患点名单逐一排查整治,对一般隐患和暂不能整改的,在辖区自查自纠方案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说明原因并研究其他合理方案确保消除隐患。并对全镇辖区内学校、卫生院、供水、宾馆、超市、加油站等场所和区域供电用电安全隐患等所有可能导致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全部纳入整治范围,确保电力安全。

四、组织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各村(居)要切实履行电力安全隐患整改的属地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配合电力部门,对照电力安全隐患清单,明确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不放过。

(二)专项督查:工作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村(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针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精心“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到电力线路设施及用电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传递到位,迅速开展行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人、财、物等资源保障措施,切实做到策划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履行职能职责

各部门要履行好自身职能职责,每月定期针对所属行业的电力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安监站。

(三)加强信息报送、落实整改。

部门、各村(居)按照分类指导情况建立完善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站;于6月18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填报电力安全重大隐患清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进度第一次于6月18日前报送,之后按每半月调度一次的频率开展,于每月12日、25日填报电力安全重大隐患清单)。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15870170120,邮箱:1692029372@qq.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