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重要批示精神,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打击侵占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维护基金安全,按照西秀区社保局《关于在全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西区社保通〔2021〕6号)和《安顺市西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西人社发〔202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顺市西秀区南街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粟显清(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吴彦(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亚玲(党工委组织、宣传委员)
成 员:黄元庆(人社中心负责人)
金 荣(综治办主任)
肖 辉(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王小红(卫计办负责人)
贾春梅(南华社区主任)
雷友惠(塔西社区主任)
宋 玲(塔东社区主任)
韩文燕(图书社区主任)
王卫红(塔山社区主任)
人社、社事、卫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中心办公室,宋警华任主任,黄元庆任副主任,谢颖、齐红莉、王莉芳为工作人员。
二、排查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管理情况。
三、排查内容
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资格认证等管理情况,与待遇发放相关的信息系统和社保卡管理情况,稽核内控、基金监督工作情况等,突出以下重点:
(一)养老金发放异常情况。我办主要排查死亡原因暂停待遇发放人员恢复待遇、补发待遇情况;人员死亡终止参保关系后恢复待遇发放情况;多个待遇领取人员共用一个银行账号情况。
(二)待遇核定、发放情况。核定待遇前未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状态等进行比对;核定待遇时存在手工核定、录入结果情 况;发放待遇前未经过待遇审核,未按月或定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对生存状态、服刑情况进行比对;待遇发放内部控制情况。存在一人同时获得待遇支付、 待遇审核等初审复核权限,能够一人通办待遇发放、补发业务的情况;经办人员个人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借给他人使用,或账号密码被盗用、冒用情况;待遇发放业 务人员与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兼任;待遇发放与待遇资格认证由同一人负责。
(三)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情况。存在连续两年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未建立社区参保人员死亡报告制度,死亡信息报告后未及时在经办系统中进行标识;跨部门数据比对、手机 APP 等自助认证结果未嵌入经办系统;对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的确认未建立初审、复核机制,不留存佐证材料;部级下发的待遇资格认证数据未得到应用。
(四)社保卡管理情况。与银行对接,对南办未发放的社保卡进行清理,清查是否存在长期未发放或未发放但已激活的情况。
(五)信息系统联网应用情况。未按照《关于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二期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1〕4号)要求,推进待遇领取人员的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四、排查方式
通过梳理流程、查看系统、查看资料、台账等方开展,人社中心对各社区进行不定期随机开展抽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1.召开会议,2021年6月1日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参与,人社中心全员参加,对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安顺市西秀区南街办事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按要求上报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
(二)开展自查
1.对接派出所、社事办、卫计办,协调提供 2020 年度有关数据,开展筛查比对工作;认真核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2.自查清理。结合社会保险基金重大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举报投诉线索、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情况表》(附件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监督问题清单》(附件2)要求,围绕养老金发放、待遇核定、资格认证、内控落实、基金财务、社保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联网应用、合作银行协议管理、经办稽核、基金监督等方面,排查存在问题,要建立《2021年养老保险自查发现问题台账》(附 件3);对自查发现的有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建立《2021年养老保险自查发现问题线索台账》(附件 4),每周三前,我办人社中心填写附件 2、附件 3和附件4上报区人社局社保资金监督科(完成时限:2021 年 5 月24 日至 6 月 25 日)
3.边查边改。人社中心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制定查纠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系统研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填补漏洞,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保持动态排查问题,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对违规领取的资金,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资金追缴到位。
六、排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工作实效。人社中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质量做好本次排查工作。紧盯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养命钱、保命钱,对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要严肃追责 问责,依法严厉打击。
(二)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数据,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三)强化沟通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基金监督、政策、经办、信息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金监督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抽查,汇总报告情况。政策制定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口径解释。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经办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对养老金发放异常数据进行核查。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要协助筛查养老金发放异常数据,做好信息系统、社保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排查。
(四)紧盯问题,确保质量。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要加强对养老金发放异常数据的核查分析,深入排查是 否存在基金案件可能。二是要严格对照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开展自查,存在隐情不报、重情轻报的,在6月底前补报重报。三是强化自查自纠。对风险排查期间不主动说明的,后续发现时一律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