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南街办事处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西秀区南街办事处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8-03 15:00 来源: 西秀区南街办事处 字体:[]

 

    为推进我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医改办发〔2016〕17号)、安顺市卫生计生委《安顺市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安市卫计发〔2016〕57号)、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府办函〔2020〕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区医生的优势特点,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之间的良好契约服务关系,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履约率和服务质量,提升签约群众获得感,促进良好就医秩序,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争取2020年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签约全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签约率达到60%;一般人群,按照自愿原则,提供基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巩固和逐步扩大签约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提高履约率,不断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始终坚持公益性质,牢固树立便民、利民和惠民意识。

(二)坚持防治结合。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居民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让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突出重点。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完成重点人群签约履约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五)坚持政府主导。办事处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安全保障工作;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完善签约服务模式

(一)签约服务对象。签约服务对象为我办辖区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签约和服务。

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低保户、三无人员、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纳入签约服务。按照自愿原则,巩固和逐步扩大一般人群签约范围,提供基础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二)签约服务主体。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方式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保持相对稳定,团队成员中的家庭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为主。团队成员中的家庭医生原则上每支服务团队签约服务人数不超过2000人,可视情况有所突破。

(三) 签约服务方式。按照“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原则,在服务对象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以个人为单位与选定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居民凭身份证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签约服务手续,签约服务周期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四)签约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对签约服务对象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实行预约服务;帮助服务对象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提供转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住院、特殊检查;提供接听电话服务即时联系,指导和协助签约对象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提供面对面个性化健康指导;提前告知健康教育讲座信息等。

2.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服务的模式分片包干,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职责。

3.个性化服务。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制定出不同内容的“个性化服务包”提供给城乡居民自愿选择。“个性化服务包”的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审批后实施。约定服务内容和项目(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服务等)按现行规定收取费用。

四、落实权责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统一的签约服务协议文本及宣传彩页,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

(二)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签约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

(三)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签约居民拒绝接受履约服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签约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循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签约医生未违反有关诊疗规范,因病情超出签约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签约居民自负。签约居民自行承担在接受履约服务途中发生的意外风险,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签约居民应由亲属或监护人陪同接受履约服务;对于无监护人的孤寡老人、危重病患者等签约医生服务团队可以上门服务。

五、签约服务经费补助及使用

原则上基本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签约服务对象具体承担比例按省、市医改办规定执行。个人承担部分可由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为每人8元,其中: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5元,医保(农合)基金补助3元。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经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签约服务经费使用,按“签约到人,服务到位,按服务人数拨付、绩效使用”的原则,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制定绩效方案,以服务团队签约、服务率为基础核算报区医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涉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按项目经费规定以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和质量,以服务团队为基础强化绩效考核及经费发放。涉及基本医疗部分,由医保(农合)按总额、服务人头等方式打包支付。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按相关规定另行收费。 

六、优化签约服务政策

(一)建立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通过相应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予以资金支持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

(二)加大医院的支持力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安顺市中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确保给予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至少20%的医院专家号和预约挂号、至少10%的预留床位,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做好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并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三)发挥家庭医生控费和引导作用。鼓励社保、农合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守门人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改革,对符合规定的转诊患者,社区卫生服中心连续计算起付线。签约居民在医疗机构就诊,按医保、农合部门规定的病种报销比例提高5%,鼓励基层就诊。慢性病签约患者在基层就诊时,可一次性开具1个月内药量的长处方。

七、签约服务规范

结合实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以及团队长、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要充分发挥团队每位成员的重要作用,并开展绩效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签约服务组织领导。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签约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的相关工作;要统筹核定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社区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

(三)加强签约服务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以发放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信任度及知晓率。

(四)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培训。对家庭医生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逐级进行集中授课和参与式培训,提高签约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着力加强转变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加强签约服务督导考核。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团队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将其签约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做好工作推进和落实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医事通系统开展签约服务实时监测统计家庭医生的工作数量,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督导考核,及时解决签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并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挂钩,对编造签约服务协议、弄虚作假、只签约不履约等行为的家庭医生要严肃查处,对有签约无服务的家庭医生不得发放签约服务经费。

(六)加强签约服务数据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签约服务数据报送工作,动态掌握签约服务的进展,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西秀区南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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