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工作部门: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9〕1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127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顺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4号)、《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秀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西府办发〔2020〕4号)《西秀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西秀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西脱普字〔2020〕1号)文件要求,经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宁谷镇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代仁前 镇党委书记
王兴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齐维伟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郭荣广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王 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华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长
彭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 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于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乾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波镇党委委员、国土所所长
付灿副镇长
成 员:杨 风镇党政办负责人
谢翠英镇社会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付 飞镇扶贫工作站站长
谢小霞财政分局副局长
谢 辉镇水利站站长
冯仕林镇林业站站长
郭兴兵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肖平香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熊太龙镇合医办主任
刘 凯 宁谷镇卫生院负责人
王家永镇人社中心主任
金家骏宁谷农旅公司负责人
李丹镇纪委副书记
徐丹镇科宣中心副主任
刘 奂镇村建站站长
张 莉镇创建办主任
刘 丹镇城管中队中队长
蒋家顺 镇信访办主任
徐尊源镇安监站站长
吴 斌镇综治办主任
李佳胜 宁谷中心校校长
各村驻村第一书记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汪海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谢翠英、付飞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社会经济发展办、扶贫办、合医办、社会事务办、人社中心、卫计办、村建站、宁谷中心校、水利移民工作站、林业站及各村(居)指挥室抽调熟悉业务和扶贫政策的人员组成。请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全面普查有关工作,包括组织开展本镇清查摸底工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制定普查工作保障方案,对接区级普查工作组人员,介绍当地扶贫政策与情况,协助落实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保障,按要求完成普查主要指标核查相关工作等。
(二)镇社会经济发展办要遵照国家、省、市、区普查方案,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开展普查培训,做好经费预算及后勤保障,组织普查登记,审核数据质量,上报普查结果等相关工作。
(三)镇扶贫站要落实好普查员的选派工作,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理,清理核查建档立卡资料,提供普查相关资料,协助镇社会经济发展办制定普查方案等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加强和镇社会经济发展办、镇扶贫站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五)各村(居)、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要认真研究普查相关工作,提前谋划准备。一是做好接受普查工作准备;二是做好普查人员的选派工作,按照要求普查人员主要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中选派素质高、熟悉脱贫攻坚政策的人员;三是负责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部门的清查摸底工作,协助异地普查人员做好现场登记工作等。
二、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国家、省、市、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确保做好我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不作为镇政府议事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制发有关文件,由镇人民政府代章。
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