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谷镇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谷镇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30 09:36 来源: 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 字体:[]

各村(居)、各部门:

《宁谷镇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秀区宁谷镇人民政府

2021325


宁谷镇2021年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方案

清明将至,为充分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安顺市西秀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殡葬工作的通知>》(区民发〔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清明期间祭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兴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齐维伟委委员、人大主席

郭荣广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勇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华镇党委委员、镇政法委书记、武装部

艳  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汪 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波镇党委委员、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志刚镇党委委员

员:杨 镇党政办主任

李 丹  镇纪委副书记

金家俊 镇财政分局负责人

张姣姣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付 飞  镇扶贫站站长

郭兴兵 镇农服中心主任

潘 彬  镇综治办主任

谢 祥  镇信访办主任

冯建英 镇人社中心主任

杨 方  镇安监站站长

刘 奂  镇村建站站长

冯仕林 镇林业站站长

李荆州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张 莉  镇项目组副组长

刘 丹  镇项目组副组长

孙雪丽 镇项目组副组长

徐 丹  镇计生办副主任

鲍安超 镇农旅公司董事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二、落实祭扫安全工作

(一)加强对辖区内丧葬用品市场及群众野外祭扫、悼念活动的管理与引导,防止群众因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钱纸或使用明火等引发森林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二)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标语。要加强群众祭扫悼念活动用火管理,防止因群众祭扫悼念用火引发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现场监管,确保祭扫悼念群众人身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三)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应急措施。要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为第一目标,主动与派出所、交管站、林业站、综治办、安监站、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分局等殡葬管理职能站所协调,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或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全面压实防范责任

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继续把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悼念活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各村(居)要成立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工作小组,分区划片明确安全防范责任人,明确包保职责和督导责任,全面落实文明祭祀工作任务,织密清明期间安全防范网络体系。各村(居)包村领导要在清明节前到所包的村(居)安排部署清明祭扫安全工作,明确职责任务;镇林业站对森林防火护林员做好安排,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巡查制度。

四、加强巡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在清明期间,镇应急值班人员,在保证有人接听电话的情况下,每天安排人员到各村(居)巡查。对各村(居)春节期间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品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人员到位到岗情况,护林员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人员不脱岗、不漏岗,工作不敷衍、无漏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坚持重特大事故和相关信息数据及时报告制度。镇、村(居)值班人员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和突发事件,及时反应、快速处置。且各村(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办值班室报告(镇应急值班室电话:0851-33812013),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六、责任追究

凡因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