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各居委会:
《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经中心班子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以及《中共西秀区委西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区办发〔2022〕7号)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铸牢社区各族人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富美西秀。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及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巩固西秀区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成果,努力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争做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典范、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模范。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推动西秀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奋力闯出西秀高质量发展新未来凝聚全区各民族磅礴力量。
二、创建目标
紧紧围绕“同心共创和谐社区,携手共建‘五福’马槽”创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群众心灵深处,增进社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思想上的自觉认同,引导各族人民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创建范围
马槽社区辖区范围内。
四、组织领导
为促进西秀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甘谦挹 社区党委书记、中心主任
副组长:卢继铭 社区党委委员、中心副主任
范 昱 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郭秋君 党政工作部负责人
肖兴 社会事务部负责人
支艳华 综合工作部负责人、兼马槽井支书
方 禹 新天地居委会支书、主任
李兴 盔甲山居委会支书、主任
谢 芳 城东居委会支书、主任
王玉琴 马槽井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会事务部,由肖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杨元媛、李加贺、黄晶坤、各居委会民族工作负责同志,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五、创建任务
(一)开展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及宣传活动
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各族人民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加强领导干部的民族团结教育。结合中心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西秀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料汇编》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民族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委中心组、中心例会学习的重要内容。
2.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党建工作中去。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党政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党支部
3.宣传引领推创建。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月、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平台,采取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宣传“一法两规定”及党和国家扶持民族地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引导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大力营造有利于团结稳定的浓厚氛围,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二)健全经费保障体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加强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社区实际,健全民族工作机构,充实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年度预算。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经常性地分析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强化对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共同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强化“三个引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牵头科室:党政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三)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5.典型引领推创建。抓好社区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先进典型。要集中宣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尊老爱幼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制度化、规范化,为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培育和树立勤政廉洁、服务群众的典型,在社区中注重培育和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团结的典型,使典型榜样成为创建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牵头科室:党政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四)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6.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油烟污染等行为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建好联动机制,形成共同保护生态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实现省、市、区下达的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造林绿化等目标。
牵头科室:综合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7.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坚持突出重点、强补短板,着力构建功能完善、互联互通、支撑有力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群众活动室、文化图书室、健康教育活动室等设施目标。
牵头科室:党政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8.加快推动共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确保民生福祉实现新跨越。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让发展成果惠及社区各族人民。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加大对大学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和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援助工作,增加就业机会。大力完善城乡医保基金统筹保障机制,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筹资参保政策,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好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完学率、毕业率达到国家要求指标;全面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五)推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9.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抓手,“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和法治化。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各族群众民生,努力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引导其积极融入社区。着力改进和完善服务管理模式,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快建立流动人口和特色人群居住、就业、就学、就医等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资源共享,让少数民族感受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关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节日期间开展好帮扶慰问等工作。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六)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
10.以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为抓手,依法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问题。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科学建立健全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及时化解民族复杂局面,及时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反映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联动推进民族工作开展。在处理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依法办事,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综合工作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七)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舞活旅游龙头上作示范
11.着力打好全域旅游这张牌,以民族节庆、民族特色饮食等民族传统文化为载体,将民族特色融入大旅游环境中,有效促进全区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以新发展理念促进民族进步,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活动,多形式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八)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增进民族情谊。
12.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城镇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体。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提倡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强化全体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牵头科室:社会事务部
责任科室:各部室、各居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涉及各牵头部室、各居委会测评内容的,请认真附件1、附件2测评指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资料收集,中心各部室请于6月20日之前将工作开展印证资料报中心社会事务部,其余各居委会请自行整理归档,于6月20日之前将资料报社会事务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室、各居委会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创先争优,典型带动。坚持示范带动,在社区营造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向上逐级推荐,通过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活动,带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细化责任,狠抓落实。请各部室、各居委会负责人统筹安排,按照创建活动测评指标,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资料收集细化到人,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如因工作统筹安排问题导致资料收集未按时完成,将严肃追究各部室、各居委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
2.西秀区马槽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居委会测评指标
附件1: 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测评指标 | |||
总分100分 | |||
主要指标 |
测评内容 |
分值 |
责任科室 |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领导 (20分)) |
1.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党支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意识。每年有安排部署并落实到位。 |
5 |
党政工作部 |
2.切实担负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政治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社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有明确规定,有工作台账,完成上级督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
5 |
党政工作部 | |
3.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健全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机制,基层组织建设作用明显,乡民族事务管理有效。 |
5 |
党政工作部 | |
4.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结合实际,成立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联络员,有年度计划,有工作总结,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每年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
5 |
社会事务部 | |
强化宣传 教育 (15分) |
5.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
5 |
党政工作部 |
6.充分发挥好宣传栏、LED、“三微一端”等宣传媒介作用,传播好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召力和覆盖面。每年有一定数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简报。 |
5 |
社会事务部 | |
7.乡(镇、街道、新型社区)主要街道、文化广场、公路进出口及办公场所等地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信息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不定期刊播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内容,图书室、阅览室等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报刊、书籍。 |
5 |
社会事务部 | |
创建重点 (47分) |
8.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地方民族传统节庆,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增进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凝聚社会价值共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6 |
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 |
9.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多民族共居社区,推动形成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和谐共居,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
6 |
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 | |
10.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保护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和乡村习俗,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支持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整治滥办酒席,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推进民族进步。 |
8 |
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 综合工作部 | |
11.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全力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
7 |
社会事务部 综合工作部 | |
12.城镇市容市貌、乡村村容村貌逐年改善提升,各族群众对城乡生态宜居满意度逐年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
8 |
综合工作部 | |
13.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社区)建设,抓好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树,做好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加大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 |
6 |
党政工作部 | |
14.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6 |
综合工作部 | |
团结和谐 (18分) |
15.制定完善涉民族因素问题、社会舆情等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涉民族因素纠纷排查,积极预防和及时有效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
7 |
综合工作部 |
16.充分利用区乡两级专兼职网络宣传队伍,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加强网络涉及民族因素舆情监测,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
6 |
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 | |
17.近三年获得省、市级以上颁发的奖项。 |
5 |
党政工作部 |
附件2: 西秀区马槽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居委会测评指标 | |||
总分100分 | |||
主要指标 |
测评内容 |
分值 |
测评方法 |
加强组织 领导 (14分) |
1.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以村(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2.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列入村(居)重要工作目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工作积极融入日常工作和窗口服务,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支部、村(居)工作目标,创建工作群众支持率和满意度较高。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宣传教育 (20分) |
5.在村(居)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五观”,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
10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6.依托村(居)道德讲堂、文明实践中心、各类宣传平台,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传播好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正能量”,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召力和覆盖面。 |
10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创建重点 (56分) |
8.积极开展群众性活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每年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9.依托“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村(居)服务指南、服务项目和服务清单,实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无缝对接,推动形成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谐共居、团结互助,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创建重点 (56分) |
10.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创业就业培训,推动融合发展,基层组织有力、经济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11.积极引导和帮助村(居)各族群众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村(居)民文明素质,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乡村习俗,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摒弃封建、落后、保守、愚昧的风俗习惯,对不符合时代价值观、阻碍民族团结发展进步的坚决移风易俗。整治滥办酒席,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营造家风正,村风纯的农村新风尚,推进文明进步。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12.积极组织开展座谈、交流、联谊、走访和慰问活动,了解各族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13.村支两委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村民增收,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抓好村(居)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培树,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推荐评比工作,加大道德模范、好人好事等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14.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15.不断丰富和创新创建活动实践载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有特色、有亮点,创建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 |
7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 |
团结和谐 (10分) |
16.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社会治理机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防范外来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维护辖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
10 |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