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2149375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2023年刘官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西秀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高质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西秀区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刘官实际,现制定刘官乡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八五”普法培训班,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牵头部门:党政办、科宣中心、司法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
2.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牵头部门:党政办、科宣中心、司法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
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宣讲团、基层“法律明白人”和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牵头部门:党政办、司法所、民政办、人社中心、科宣中心、平安办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二、突出服务大局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4.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司法所、平安办、科宣中心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学校
5.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突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牵头部门:司法所、平安办、科宣中心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学校
6.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农村工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好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乡村振兴、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信访、宗教、保密、《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法治的意识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牵头部门:党政办、科宣中心、平安办、农服中心、司法所、民政办、安监站、国土所、卫计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7.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部门:平安办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
8.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持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贯彻落实(行业、系统)“订单式”学法考试机制。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留守儿童、信访人、重点服务管理对象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部门:司法所、平安办、派出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9.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着眼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秀”,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防范非法集资”“禁毒”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围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部门:平安办、派出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10.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后,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牵头部门:党政办、纪委、科宣中心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提高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牵头部门:司法所、科宣中心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12.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贯彻落实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制度,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注重结合民族地区语言习惯、风土人情、文化背景等地方特色,大力推广“民歌”“山歌”“红歌”等普法形式,加强优秀民族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
牵头部门:科宣中心、社会事务办、司法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3.组织参加“三创”提升“六率”做到“六个防止”。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动西秀法治社会建设,把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标准,以“三创”即创建守法普法示范县(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这个重要抓手,努力提升“六率”(普法工作覆盖率、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率、群众对法律常识知晓率、群众遇事找法首选率、法律服务可及率、群众对法治环境满意率),实现“六个防止”(防止因决策不当、执法不当、风险治理不力、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司法不公、网络舆情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切实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牵头部门:司法所、平安办、派出所、社会事务办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14.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深入贯彻实施《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努力推动建设“法律明白人”实体化培训基地和长效机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实行分类台账化管理,推动培养工作精细化,培育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法律明白人”培养为基础,持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
牵头部门:司法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15.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纪念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迎接第一至六批省级复核工作,组织申报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五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探索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牵头部门:司法所、社会事务办
责任部门:乡属各科室、站、所,各村(居)委会
五、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16.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推动普法融入立法调研、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要点。
牵头部门:司法所
责任部门:乡属各部门
17.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责任部门:司法所,乡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