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轿子山镇2023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轿子山镇2023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西秀区轿子山镇人民政府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28727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轿子山镇2023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各学校:

《轿子山镇2023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落实。

中共轿子山镇委员会    

轿子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轿子山镇2023年度

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

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之年,根据《安顺市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安顺市创建宜居乡村工作方案》、《西秀区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西秀区创建宜居乡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区工作部署,结合轿子山镇实际,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及宜居乡村工作,推动轿子山镇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小城镇及各村(居)环境卫生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全面提高,从而改善全镇居民生活水平,确保轿子山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人民满意、干净整洁为标准,紧紧抓住全国文明城市及宜居乡村创建工作契机,全力促进轿子山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轿子山镇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宜居乡村工作目标:一是和全市、全区一道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二是力争全年四个季度创建考核排名全市、全区前列,20个村(居)宜居乡村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所有村达95分以上;三是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宣传党的好声音、好故事;四是进一步提升小城镇治理水平。

二、组织保障

组长:徐勇党委书记 

胡泽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瑜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来燃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曾玉丽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挂职)

冯文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汪海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浩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谢泽华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陆麟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史佳慧副镇长

郭庆人大副主席 

顾泰发人大副主席

李庆派出所所长 

文斌二级主任科员、万峰湖村指挥长 

谢睿二级主任科员、河安村指挥长 

史洪芳三级主任科员、木头寨指挥长

成员:王彬党政办负责人、跳居委会指挥长

顾勋林业站站长、郭家屯村指挥长 

王晓红两违办负责人、青山村指挥长

谢国红大寨村指挥长

杨海华城管中队负责人

柴聪科宣中心负责人

王应江水务站站长

刘方明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程磊卫生院院长

温恒市场监管局轿子山分局局长

镇属各部门负责人、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各村(居)支书、主任、各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西秀区综合执法局轿子山镇中队,汪海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海华、柴聪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中队及科宣中心全体人员组成,科宣中心负责全镇创建文明城市及创建宜居乡村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上报工作,中队负责对各村(居)、各部门环境整治工作及资料进行指导督查。

三、宣传动员

科宣中心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扫黄打非、讲文明树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护环境卫生等宣传。各学校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学生基本手册、文明风尚、文明语言、文明如厕等宣传。各村(居)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黄打非、讲文明树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农户乱堆乱放、移风易俗、文明户示范户、爱护环境卫生等宣传。

四、分片包保

分村包保(见附表)。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服务大厅人员挂牌上岗,加强大厅办公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2、加强政府各办公室环境卫生、文明办公室等督查,督促整改,加大镇政府大院内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力度。

牵头领导:杨麟

责 任 人:王彬

(二)城管中队工作职责

1、加强政府停车场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2、加强安轿线、两陆路、麒麟路、运煤大道等重点路段环境治理,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同时加大重点路段扬尘治理。

3、加强对小城镇环卫工人管理及小城镇环境治理,严禁出现成片垃圾,确保小城镇干净整洁,同时对垃圾转运站加强管理;

4、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小城镇区域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撑棚打伞、车辆乱停治理,同时加强对教师小区、玲珑小区、千峰小区、公租房小区的环境治理;

5、加强对新城广场、跳居广场及市场公厕环境治理;

6、加强对小城镇野广告治理,特别是不雅广告治理;

7、加大对20个村(居)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牵头领导:汪海

责 任 人:杨海华

(三)科宣中心工作职责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黄打非、讲文明树新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卫生等宣传,创新开展党员教育、科普教育、群众教育、“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西秀”等活动。

2、推进郭家屯文明超市建设工作;

3、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镇级志愿服务队建设工作;

4、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加大党的好政策、好使用宣传,完成镇级电影院建设;

5、收集整理文明创建、宜居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明村寨、精神文明建设等年度考核资料。

牵头领导:汪海

责 任 人:柴聪

(四)林业环保工作站工作职责

1、抓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抓好主干道扬尘治理工作;

2、加强对镇域企业污水排放及粉尘污染排查整治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牵头领导:陆麟

责 任 人:顾勋

(五)派出所工作职责

加大社会治安治理宣传力度,加强偷盗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好“扫黄打非”工作。

牵头领导:谢泽华

责 任 人:李庆

(六)市场监管局轿子山分局工作职责

加强镇区范围内企业的管理,依法取缔无证企业,配合开展好“扫黄打非”工作。

牵头领导:陆麟

责 任 人:温恒

(七)“两违”办工作职责

加强“两违”巡查管控,依法打击乱占耕地建房及私搭乱建行为。

牵头领导:汪海

责 任 人:王晓红

(八)水利站工作职责

1、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常态开展河道巡查工作,管好用好河道保洁员定期对河道进行清理,确保河道不出现成片垃圾及零散垃圾问题;

2、加强与区水务局对接,启动镇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作。

牵头领导:曾玉丽

责 任 人:王应江

(九)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活人墓、豪华墓的排查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顾泰发

责 任 人:刘方明

(十)卫生院工作职责

1、加强新老卫生院环境治理,确保院区干净整洁;

2、张贴明显的禁烟标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3、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做好垃圾分类清运处理,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污水乱流现象发生。

牵头领导:史佳慧

责 任 人:程磊

(十一)镇属学校工作职责

1、明显位置制作简易学生手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如厕、文明用语等宣传标识;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及“小手牵大手”活动,形成常态让学生爱护环境卫生,不要随意乱扔垃圾乱丢垃圾,采取“小手牵大手”方式让学生督促家长整理家中环境卫生。

3、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特别是公厕、食堂、操场等重要区域。

牵头领导:史佳慧

责 任 人:各学校负责人

(十二)各村居工作职责

1、各村居要制定2023年度文明创建及宜居乡村工作方案,按照“四清两改四严禁”要分片区包保,示范户进行分户包保,建立排查台账、整改台账,继续按照每月开展示范户评比工作;

2、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制度上墙,禁烟标识上墙,加强党的好政策、好声音宣传力度,并及时开展工作;

3、长期保持办公室及办公室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办公室醒目位置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德榜等宣传标识,公厕要有文明如厕宣传;

4、各村居每周五组织党员、村支两委、包保干部、志愿者及时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西秀区”及“靓丽星期五”活动;

5、按照“四清两改四严禁”标准要求,加大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乱倒排查,建立台账进行整改,加强对主干道、背街小巷、河道、山塘、水库垃圾及乱堆乱放治理力度,确保为成片垃圾及乱堆乱放现象发生;

6、加大农户“乱堆乱放”宣传治理力度,特别已经评比处理示范户,家中杂物堆放规范整齐,院坝及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牵头领导:各村居指挥长

责 任 人:各村居支书

六、督查考核及奖惩措施

(一)督查考核方式

1、镇中队随时对各村(居)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采取书面方式进行通报,各村(居)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收集好整改资料进行回复;

2、镇中队按照“四清两改四严禁”标准要求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考核排名,排名要结合平时督查进行。

(二)奖惩措施

镇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全镇创建及宜居乡村工作推进会(会议结合每周一工作例会或定期召开现场会形式进行),会上将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前3名村(居)按一、二、三排名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资金进行奖励,最后一名村(居)按3000元资金进行惩罚(资金由村支两委干部工资进行扣除),并由支书在推进会上进行表态发言;连续三次评比倒数全三名的村(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七、追责问责

镇纪委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对问题突出的村(居)进行“责任倒查”,倒查联系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支两委履职尽责情况。对督导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明显、虚假整改、工作中作风不过硬、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重点督办,对屡教不改、不推动、不实施、假推动的,移送镇纪委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