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华西办事处关于印发《华西办林长制办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秀区华西办事处关于印发《华西办林长制办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华西办事处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38434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8-15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西秀区华西办事处关于印发《华西办林长制办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办直各部门、各村(居):

《华西办林长制办级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办事处党工委、行政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秀区华西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西秀区华西办事处      

2021年8月14日


华西办林长制办级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办林长联席会议议事程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级总林长联席会议

(一)办级总林长会议由办事处总林长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办级副总林长、办级林长,参加会议人员为办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政办主要负责人等。

(二)党政办商定有关部门拟定办级总林长会议方案,党政办报办级总林长审定同意后召开。

(三)会议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及办事处党工委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全办推进林长制工作重大决策,解决林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

3.听取党政办汇报林长制工作情况;

4.听取办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5.研究年度林长制工作重要事项;

6.协调解决成员部门推进林长制工作有关事项;

7.安排部署林长制巡林巡查及考核等有关工作;

8.需要研究的其他具体事项。

(四)具体会务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办级总林长审定后由党政办印发。

(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由会议明确的各牵头部门负总责,各相关成员部门及各村(居)配合落实。党政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协调督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办级林长联席会议

(一)办级林长会议由办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由办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工委和办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村(居)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3.研究党政办提请审议的林长制议题;

4.办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经办级林长审定。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办级林长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办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办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

(一)办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党政办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办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二)会议由党政办或办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党政办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工委、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及办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的指示批示;

2.审议拟提请办级总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审议拟上报党工委和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听取各办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办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党政办主任审定。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办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的,由相应成员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党政办做好进度跟踪;涉及党政办的,由党政办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办级副总林长报告。

(七)办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政办、科宣中心、林业站、经发办、派出所、财政分局、人社中心、国土所、交管站、水务站、农服中心、社事办、创建办、安监站、综治办。

(八)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本行政区域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办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协调对应办级林长的办级责任单位落实办级林长决定开展工作。负责制订、下达级年度工作任务,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制订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宣传、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承办办级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制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科宣中心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做好林长制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9+3”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办学校在校园组织开展防火法制宣传及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校园绿化建设,提高各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林业站负责全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办造林绿化工作;加大石漠化造林和山体修复工程;承担全办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办级林长制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报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办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负责及时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移送林业或公安部门处理等工作。承办办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发办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申报及落实,积极配合争取项目投资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维护治安秩序,协助进行交通疏导,协助森林公安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落实办级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协调森林(湿地)保护资金,安排办森林草原防工作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人社中心负责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及考核工作,落实绿化劳动模范、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

国土所负责完善辖区绿地系统规划,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督促矿山主体实施矿区环境恢复治理。

交管站负责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两侧林木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协调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等工作。

水务站负责山塘、河渠、水库相关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造林绿化及外来有害植物“紫茎泽兰”“加拿大一枝黄花” 监测、除治,组织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测工作,指导各村(居)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造林绿化,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范因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等工作。

社事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公益性公墓绿化,落实青山白化防控治理目标;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等工作。

综治办负责林地、林木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创建办负责辖区园林绿化管理及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园林绿化执法,大力开展村(居)绿地建设,增加村(居)绿化量,严厉打击破坏辖区园林绿化景观的行为。

安监站负责协助党工委组织一般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办级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根据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