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腊乡2019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部门、村居:
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提供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贵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区级项目工作安排与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乡工作方案。
2019年3月4日
黄腊乡2019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
传播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贵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区级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安排,为提高我乡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项目目标
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率达到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到2019年88%,到2020年以后达90%以上;逐年提高孕早期检测率。
(二)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2019年88%,20120年以后达9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自2017年起维持90%以上;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达90%以上。
(三)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到2019年85%,2020年以后达9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治疗率自2017年起维持90%以上。
(四)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的比例达到95%以上。
(五)2020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
(六)2020年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七)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八)对村级督导4次。
二、项目范围及执行时间
项目实施机构:黄腊卫生院
服务对象: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
阳性干预:黄腊乡辖区内的所有HIV、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
三、组织管理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罗桂昌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任勇明 乡人大主席
成 员:罗芳芳 乡卫生院院长
郭纲英 乡卫生院副院长
张阿拉 乡卫生院副院长
邱佩佩 乡卫生院副院长
伍 星 乡党政办主任
蹇玉琴 乡纪委副书记
柏华玉 乡财政分局局长
班文广 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
郭开明 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罗芳芳 乡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郭纲英 乡卫生院副院长
张阿拉 乡卫生院副院长
邱佩佩 乡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班兴欢 乡卫生院妇幼专干
唐小云 卫生院化验人员
杜立丽 乡卫生院公卫人员
张 倩 卫生院B超人员
赵明敏 乡卫生院公卫人员
王培忠 乡卫生院公卫人员
罗婷婷 乡卫生院公卫人员
郭堂梅 乡卫生院公卫人员
蒙先仕 黑秧村卫生室负责人
罗桂哲 团结村卫生室负责人
郭明秀 五星村卫生室负责人
王培潇 王官村卫生室负责人
王国锦 罗陇村卫生室负责人
王勇刚 腊寨村卫生室负责人
柏明勇 簸箕村卫生室负责人
王元胜 龙青村卫生室负责人
彭克树 玲珑村卫生室负责人
伍伟刚 白岩村卫生室负责人
技术小组负责全乡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开展针对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是为孕产妇免费提供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咨询和检测服务。切实将项目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开展孕期保健服务同时,免费为孕产妇提供一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服务,并提高孕早期检率和孕期感染孕产妇检出率,建立服务登记。
二是辖区范围内检测发现的所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尽早提供免费、规范的综合干预措施服务和高质量的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纳入高危管理,建立规范的相关干预服务、随访登记。
三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1.利用世界艾滋病宣传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开展大型的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讲座、发放宣资料、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普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知识,提高目标人群自我保护意识。
2.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优势。提供孕产期保健,要从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和人口质量、稳定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技术服务,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检测工作落到实处。
3.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定期用公共卫生项目资源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健康知识宣传,针对目标人群进行相关预防知识讲座。
四对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展培训,规范技术服务。
五、保健机构职责
卫生院自愿咨询门诊必须有标识,要有上墙资料;实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歧视、推诿感染者和病人;做好各类咨询、检测登记,将咨询检测情况分别填写在《贵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登记本》、《贵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登记本》。
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检测为HIV、梅毒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免费提供其他相关检测服务,做好诊疗记录,提高妊娠HIV、梅毒孕产妇与其所生儿童的规范综合干预率,降低母婴传播率,按照项目要求将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儿童信息报送区项目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服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内容,在为孕产妇开展孕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做好随访服务记录表的登记,从而提高孕早期、孕期检测率,加盖“艾、梅、乙”已检章,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孕产期重复检测。
对开展HIV抗体、乙肝、梅毒筛查工作,建立健全检测点和实验室,认真开展室间质控和参加室间质评,人员持证上岗,按照项目规范开展咨询和检测工作,出具合理、规范检测报告。
卫生院做好阳性孕产妇随访工作,承担HIV、梅毒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出院后的随访工作;负责转诊HIV、梅毒筛查阳性孕产妇到上级医院进行确诊。
卫生院在接收免费试剂和物品后,医务人员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工作,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首次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咨询与检测服务。咨询、检测服务尽量在孕早期进行,以明确感染状况,及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咨询,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六、能力建设
人员培训:乡卫生院负责培训辖区内村级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
预防医源性感染和职业暴露。在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自愿咨询、检测时加强防范措施和人员培训,防止院内感染和交叉感染,为孕产妇提供良好的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的医疗环境。同时,要做好职业防护,对发生的职业暴露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部门,做好防护处理。
七、追踪和管理
一是乡卫生院负责对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开展追踪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确保产妇和儿童都得到规范的服务,提供抗病毒药物预防服务,作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是做好孕产妇孕期HIV、梅毒、乙肝的筛查工作,筛查发现HIV阳性孕产妇必须马上通知区妇幼保健院,同时转上级医院再次复查,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有利进一步追踪和管理,并为其提供相关咨询指导服务和服用预防母婴阻断药物,为HIV、梅毒、乙肝阳性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分娩服务。
八、信息管理
乡卫生院要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建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加强信息的收集、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人员保密意识的培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报送内容:项目工作月报表、HIV感染婚检妇女/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系列个案登记卡、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系列个案登记卡。
报送形式:填报纸质报表到区级妇幼保健机构。
报送时间及要求:
1.卫生院于每月2号前上报至区妇保院。
2.加强信息交流,动态掌握育龄妇女的感染情况。
3.贵州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相关报表。
九、不定期召开村级协调会。通报项目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十、项目工作总结
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