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腊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腊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腊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6 21:19 来源: 黄腊乡人民政府 字体:[]

乡属各部门、各村(居):

《黄腊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8月22日 


黄腊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精神,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 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 神,统筹安全和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 识和防范意识,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构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 生产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底数、甄别真伪,进一步摸排农机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线索,并及时推送相关部门查处,严 厉打击拖拉机假牌假证违法行为,为实现2025年变型拖拉机全 面清零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全乡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8月)

1.区、乡两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逐级开展业务培训,明 

确工作内容、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区、 

乡要抽调熟悉农机工作的同志,组建督促指导组,对整治工作进 

行指导。

2.开展拉网式排查,充分发挥乡农服中心与村支两委作用,按照“见人、见车、见证”原则,全面摸排辖区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后期同步将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云平台。 

3.进一步摸清变型拖拉机的基本情况,确保应统尽统、不 

漏一台。按照村级摸排、乡镇核实、县区甄别的要求,认真填写 

《变型拖拉机基本情况摸排表》(见附件1)。各村(居)经支书审核后于8月25日前报乡农服中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 

1.深化“打非治违”。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村道路摸排短途 转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载人 的,责令现场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据《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予以严厉处罚。对无牌无证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对拥有者和使用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入户、申领驾驶证。对已注销仍在运行拖拉机(含变型拖拉 机)和联合收割机情况,以公告、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告知所有人 立即停车分类建立台账。 

2.全面清理号牌。要对春耕生产蹲点过程中发现的“贵10” 

号牌、收缴已注销车辆号牌不及时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乡农服中心将协同上级业务部门深入村、组上门收缴,切实提高牌证收缴率。对确实遗失或损坏而无法收缴的,需车主签字确认。 

3.开展隐患排查。各村(居)要加大“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开展实地检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并进行维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活动,督促驾驶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农机出入场、转场期间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 

乡农服中心要全面深入总结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认认真真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查找不足,研究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补短板、填漏洞,建立长效管控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总结乡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14日前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中心监理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是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丽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姚绍金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汪伟仲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班  旭  乡农服中心、经发办、平台公司负责人

班仕涛  乡安监站负责人

余  涛  乡农服中心副主任

李政忠  乡农服中心工作员

柏正恒  乡农服中心工作员

韦仲站  乡农服中心工作员

各村(居)支书、派出所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姚绍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班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余涛、李政忠、柏正恒、韦仲站组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各村(居)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服中心负责提供信息、甄别真伪,做好源头管理与督促指导。安监站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派出所负责对全乡范围内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违法运输货物的行为,以及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摸排和查处。经发办要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查处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农服中心要做好辖区内农业机械的工作,按照“见人见车见证”原则,建立摸排台账,后期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氛围。各中心、站(办)、所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强化统筹协调专项整 治工作,农服中心要建立摸排台账、甄别信息要及时抄送安监站、派出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协调联动的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调度。乡政府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调度,对工作推进迟缓的村(居),将报乡纪委进行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