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1-2483604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大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西桥镇林长制镇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镇属各部门、各中小学校:
《大西桥镇林长制镇级联席会议制度》已经镇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西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大西桥镇林长制镇级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镇级林长联席会议议事程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级总林长联席会议
(一)镇级总林长会议由镇级总林长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镇级副总林长、镇级林长,参加会议人员为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镇党政办主要负责人等。
(二)镇林业站商定有关部门拟定镇级总林长会议方案,报镇级总林长审定同意后召开。
(三)会议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全镇推进林长制工作重大决策,解决林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
3.听取镇林业站汇报林长制工作情况;
4.听取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5.研究年度林长制工作重要事项;
6.协调解决成员部门推进林长制工作有关事项;
7.安排部署林长制巡林巡查及考核等有关工作;
8.需要研究的其他具体事项。
(四)具体会务工作由镇党政办、镇林业站共同负责,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镇级总林长审定后由镇林业站印发。
(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由会议明确的各牵头部门负总责,各相关成员部门及各村(居)配合落实。镇林业站要加强工作调度,协调督导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镇级林长联席会议
(一)镇级林长会议由镇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由镇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镇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村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3.研究镇林业站提请审议的林长制议题;
4.镇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镇党政办、镇林业站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经镇级林长审定。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镇级林长负责督办,并及时向镇级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
(一)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镇林业站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二)会议由镇林业站或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镇党政办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及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的指示批示;
2.审议拟提请镇级总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审议拟上报镇党委、镇政府、镇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听取各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镇党政办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镇党政办、镇林业站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镇党政办主任审定。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镇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的,由相应成员单位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镇林业站做好进度跟踪;涉及镇党政办的,由镇党政办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级副总林长报告。
(七)镇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党政办、纪委办、督查办、农服中心、国土所、镇村综合办、派出所、财政分局、综合执法队、科宣中心、安监站、大西桥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学校、卫生院。
(八)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镇林长制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党政办:落实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决定的事项,协调对应镇级林长的镇级责任单位落实镇级林长决定开展工作。负责承办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制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配合对镇、村级林长和成员单位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综合考核考评和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督查办:负责林长制各项工作督查和违纪查处工作。
村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林方面工作。
安监站:管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预防发生森林火灾。
综合执法队:负责集镇“三线三边”绿化落实和监管。
农服中心: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查处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监管全镇生态护林员的巡护工作;承办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的绿化管理,依法做好林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积极落实“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有机肥料替代化学肥料”,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涉林生产等工作。
林业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下达镇级年度工作任务,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宣传、信息共享等工作。指导对镇、村级林长和成员单位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综合考核考评和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国土所:预防地质灾害引起山体滑坡。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颁证登记。
派出所: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维护治安秩序,协助进行交通疏导,协助森林公安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工作。
财政分局: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和专项发展基金,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科宣中心: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绿化劳动模范、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负责林长制宣传报道工作。
大西桥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学校: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卫生院:协调、指导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指导做好野生动物对人传染疫病的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镇林长制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由镇林长同镇纪委办负责督查,对镇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和镇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效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