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来源: 蔡官镇人民政府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63445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等管控工作,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障我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级考核要求,结合蔡官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管控工作,有效解决因颗粒物抬升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特成立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长:梁厚成  蔡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志鹏  蔡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明  蔡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江华  蔡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茂  蔡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顾兴芬  蔡官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

代长春  蔡官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胡克祥  蔡官镇水利站站长

杨银江  蔡官镇城管中队负责人

杨正红  蔡官镇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

王应学  蔡官镇征拆办负责人

张晓红  蔡官镇国土所负责人

韩武成  蔡官镇安监站站长

孙晓虎  蔡官镇交管站站长

刘俊华  蔡官镇农投公司董事长

刘世元  蔡官镇小城镇开发公司董事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孙志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兴芬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蔡官镇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主要任务

蔡官镇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PM2.5)来源主要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及砂石矿山粉尘,在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将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在特殊季节秸秆焚烧将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轻至中度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西秀区委办公室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2021年秸秆焚烧管控方案>的通知》(西区办发<2021>17号)及《中共蔡官镇委员会蔡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蔡官镇2021年秋季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蔡镇发<2021>41号)文件相关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对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施工道路100%硬化;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拉运”6个100%要求,严格督促施工工地落实防治要求,严查重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小城镇办)

2.对道路扬尘开展全面排查,全方位加大对城市建成区路街喷雾降尘和机械化清扫力度,洒水保洁范围延伸至城郊结合部。(牵头单位:城管中队)

3.对煤矿生产和运输过程、煤炭洗选市场及煤炭交易市场开展全面检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安监站、村管站)

4.开展砂石矿山扬尘专项整治,对全区有证矿山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在产矿山对物料是否建设大棚进行密闭堆存,露天堆存的是否苦盖完善;物料运输管路是否密闭;喷淋设施是否正常使用;砂石装载、运输时是否喷洒水;对停产矿山要求物料规范堆放,防止雨水冲刷造成的砂石遗撒,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安监站)

5.开展本镇砂石(土)矿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对镇内砂石(土)矿进行全面排查,无证砂石(土)矿、来料加工点一律取缔,“向山要地”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危岩治理项目及商砼企业等防尘设施不到位的按要求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伐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禁止在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国土所、安监站)

(二)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镇农服中心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各村(居)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多种形式利用。落实各包保部门部门、村(居)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镇、村两级秸秆禁烧管控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各村(居)要制定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重点整治时段,由镇纪委、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采取不定期、机动式巡查、督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对市大气办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压实包保责任,抓好抓牢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开展渣土车(冒黑烟)治理工作

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严禁带泥上路。冒黑烟柴油货车及渣土车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路线行驶。(牵头单位:交管站、村管站、小城镇开发公司)

四、工作要求

镇级各相关部门将对各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镇纪委、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一)加强督导检查

各有关部门自行成立工作督导组对各行业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备案;

(二)严格追责问效

对辖区范围内出现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恶化(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将有关问题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按照《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