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办(局)在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及《安顺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精神,立足本职,创新思路,确保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动接受贫困群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监督,扶贫、移民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助力西秀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2020年以来,我办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6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94条,公告栏公开172条,具体情况汇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根据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实行)目录,我办(局)拟定了《西秀区扶贫办政务公开规范(试行)清单》,加强基本信息公开。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以线上公开的方式积极推进我镇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公开;持续推政府领导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公开,做好职务调整期间政府网站上领导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政府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我办(局)未有人事任免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办(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公开依据,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栏等作为公开渠道,将各类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的信息保持长期公开和不定期更。
2.2020年以来,我办(局)共对13个栏目94条信息进行了公开。其中:扶贫工作信息公开9条、社会扶贫信息公开1条、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31条、单位职责信息公开1条、领导简历信息公开4条、机构设置信息公开5条、政策文件信息公开5条、工作动态信息公开14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1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4条、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文件信息公开11条、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公开14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1条。并及时对《西秀区扶贫办政务公开规范(试行)清单》进行修订、补充,并对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使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1.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情况。本年度我办共签收人大代表建议提案3件,政协提案建议3件,按照提案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件制度,我办在规定时限内对建议提案进行了办理答复工作,并在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中上传了相关的答复进行公开。
2.政策文件相关信息公开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在重点领域信息栏公示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1条,主要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的通知,对其他重点领域信息的政策文件采取有则公开原则,及时进行公示公告。
3.重点领域信息相关文件公开完成情况。我办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工作推进、扶贫项目、扶贫工作、社会扶贫等。今年以来,我办共计对以上7类事项进行了84次公示公开。
4.生态移民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生态移民事项主要包括水库移民管理、搬迁安置管理、后期扶持管理及后续发展管理等,主要有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安置后续收尾等相关信息、搬迁安置项目实施情况、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分配和下达的相关信息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社会服务配套设施体系建设情况等,今年以来,生态移民信息栏相关文件信息采取了有则主动公开的方式,对以上重点领域信息进行有则及时公示,确保该栏目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区扶贫办(生态移民局)未收到相关公开扶贫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抓好西秀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单位严格按照《西秀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西秀区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做好公开前的审查。
(四)平台建设
今年,我办(局)按照关于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作风,以“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努力提高政府透明化”为要求,不断加强我办(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基本信息、建议提案、政策文件、政民互动、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生态移民等23个一级栏目以及20个二级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按照《西秀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度报告在西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xiu.gov.cn )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西秀区行政中心4栋5楼4517办公室,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279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有了促进了全区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工作的顺利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上报速度不够及时,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我办(局)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有效。(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及准确性。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使政务信息公开贯穿于扶贫(移民)工作的始终,并对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完善,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