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东屯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西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xi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屯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屯乡府1栋2楼1205室,邮编:561011,电话:0851-338760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基本信息公开,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以线上公开的方式积极推进我乡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乡政府领导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公开,做好职务调整期间政府网站上领导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政府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我乡未有人事任免信息公开事项。
2.加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公开,2020年,我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屯乡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东屯乡2020年秋冬季产业发展方案》,并于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3.行政处罚的公开。根据《东屯乡2020年权责清单》,结合实际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违法建房的4户农户进行行政处罚。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抓好本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和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财政信息,2020年以来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5条。
5.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2020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乡镇建设等方面的有关事项7条。
6.加强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2020年,我乡通政府公示栏、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开将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相关政策宣传到农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教育信息、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信息14条。
7.强化安全工作信息公开。2020年,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我乡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信息共25条。
8.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救助信息43条。
9.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林业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3条,并通过张贴村委公示栏宣传。2020年以来,我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280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58条,公告栏公开11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抓好东屯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我乡严格落实省市区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东屯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东屯乡政务公开制度》《东屯乡人民政府会议开放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等制度。同时根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按要求编制《西秀区东屯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网上东屯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及时编制完善《西秀区东屯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政务公开目录含基本信息、政民互动、政策文件、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政务服务等6个一级栏目,下设31个二级栏目,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结合全乡实际,根据各村(居)情况制作政务公开栏14个,公开栏目涉及村务公开及财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抓好东屯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高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2020年我乡积极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会议,为各责任单位工作理清思路。同时结合《西秀区东屯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成立东屯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由涉及公开内容的责任部门人员组成,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公开信息。针对未能及时、准确报送相关公开信息的科室、村(居)及工作人员,根据《东屯乡政务公开制度》要求,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各责任部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导致网站栏目更新相关信息不及时或长时间未更新,影响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部份责任部门未按《西秀区东屯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信息,以致政务公开工作被动。
下一步我乡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不断强化对各部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条例》和日常本职工作相结合起来学习,充分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东屯乡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