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以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科通知要求,现公布西秀区黄腊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xixiu.gov.cn/xzjdbsc/hlbyzmzx/dwzz_5648976/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西秀区黄腊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西秀区黄腊乡黑秧居委会黑秧组200号党政办公室,邮编:561009,电话:0851-33765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基本信息公开。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以线上公开的方式积极推进我镇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镇政府领导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公开,做好职务调整期间政府网站上领导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政府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我乡未有人事任免信息公开。
2.推进规划计划信息公开。2020年,我乡通过西秀区政府官网公开规划类信息6条。
3.加强经济发展信息公示。2020年,我乡不断强化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经济发展类信息3条。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抓好本单位2020年财政预和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财政信息,2020年以来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8条。
5.推进乡镇建设方面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乡镇建设等方面的有关事项12条。
6.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扶贫、合作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2020年,我乡通政府公示栏、村委公示栏张贴将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相关政策宣传到农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化服务、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信息13条。
7.2020年以来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简报24条。
8.推进乡镇政策落实方面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乡镇政策落实方面有关事项16条。
9.强化安全工作信息公开。2020年,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我乡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信息共15条。
10.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推动农业服务相关信息公开。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镇政府政策及农业、林业服务管理信息15条。
2020年以来,我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268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12条,公告栏公开1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以来,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持续抓好黄腊乡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紧跟上级文件要求,满足民众对政府工作透明、公开的现实需要。我乡制定《黄腊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要求编制《黄腊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以政策为指引,不断深入贯彻落实我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根据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强化监督机制。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乡始终保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精神的工作作风,以“及时、全面、便捷、透明”为核心,以“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提高政府透明度”为要求,不断提升我乡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的基本信息、政务服务等6个一级栏目一级31个二级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文件、政策,组织本单位职能部门办公室人员共同学习,不断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年终考核范围。根据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明确有关负责人的负责各项政务公开的工作,保证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8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一)存在问题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未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职办公室和专职人员。黄腊乡虽然有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但由于党政办人少事多的现状,不是专职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专业,存在政务公开内容不规范的现象
2.有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指导帮助不够。
3黄腊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靠政务公开栏和上级部门建立的网站,政务公开存在不及时的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运作不规范。黄腊乡虽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由于群众政务公开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没有很好运作起来。公开的文件数量少。
(二)改进情况
1.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责任部门和监督团队进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继续借助政府网站,微信群等政务公开载体,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确保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