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以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科通知要求,现公布西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xixiu.gov.cn/zfxxgk/zfxxgknb/2020/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西秀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行政中心7栋5楼,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3551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基本信息公开。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以线上公开的方式积极推进我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单位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区教育局领导成员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公开,做好职务调整期间政府网站上领导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政府系统人事任免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我局未有人事任免信息公开。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抓好本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和2019年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单位财政信息。2020年公布学校招标及中标公告38条。
3.根据上级部门职责调整,权责下放,及时修订公开我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好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4.强化民生领域信息—教育信息公开。加强教育扶贫、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职业教育、校园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上相关信息135条。
5.主动发布工作动态。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为345条,其中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数为293条,微信服务号“西秀区教育局”公开信息312条。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西秀区教育局通知文件、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教育管理工作动态、教育扶贫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安顺教育网、微信服务号“西秀区教育局”、局机关和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抓好西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局严格落实省、市、区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明确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促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四)平台建设
西秀区教育局的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微信服务号“西秀区教育局”及其他主流媒体平台。对公开信息,做到常规工作、临时工作及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第一时间在西秀区教育局微信服务号和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并及时发布教育工作动态。2020年在通过学习强国、《贵州日报》《贵州民族报》《安顺日报》安顺市电视台、安顺教育网等媒体平台发布西秀区教育信息78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西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西秀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组织涉及科室负责人召开培训会议,落实各责任科室工作职责,强化政务信息报送及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本年度报告在西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xi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秀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行政中心7栋5楼,邮编:561000;电话:0851-3322355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2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0 |
592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西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更加规范,公开数量和信息类型更加丰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的理论学习有待深入;二是需要加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力度;三是西秀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是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存在人员变动、经验不足、时间不定等情况。
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理论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发布、监督检查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