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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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6:37 来源: 西秀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西秀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加强领导组织,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逐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就2020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将西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保证局机关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区医保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局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职责,逐条梳理,主动公开局机关政府工作相关信息,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1.对区医保局门户网相关栏目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全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机关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传我局相关政府工作信息,涉及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以及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局机关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对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及时更新。2020年我局在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113条,以便群众及时了解局机关工作运行情况和各项医保政策。

    2.及时公布医保报销情况。每月月初及时上传居民和贫困户住院报销公示相关数据,以便群众了解医疗保障报销结果。区医保局2020年上传居民住院报销公示12条,贫困户住院报销公示12条。

    3.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西秀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函》要求,组织各科室负责人按照科室职能职责进行本单位医疗保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西秀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上传至门户网,以便群众了解医疗保障工作公开事项具体内容。

    4.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因我局2020年权责清单与2019年内容相同,故2020年沿用2019年权责清单目录,其中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检查类1项,行政确认类1项,行政奖励类1项,共公布权责清单共4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使西秀区医疗保障局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区医保局出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区医保发〔2020〕36号)及《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医保发〔2020〕37号)文件,压实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编制完善的《西秀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上传门户网,以便群众对区医保局公开事项有所了解。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西秀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试运行)》及有关要求,区医保局逐步完善并不断丰富本单位下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及时更新。二是做好西秀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年在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要求,我局出台《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医保发〔2020〕37号)文件,压实责任,安排2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透明化。

本年度报告在西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xi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秀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秀区迎晖大道7号西秀区医疗保障局二楼办公室,邮编:561000,电话:0851-33605017。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7

11176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多途径、多手段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我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群众对我局医保信息公开工作较为满意,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全面,重点不突出,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果。二是因人手不足,处理信息公开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信息更新稍滞后。

 对此,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促进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问题入手,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处理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