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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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24 10:48 来源: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70450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开区,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做好强降雨天气的“三个叫应”工作,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现就进一步完善“三个叫应”服务机制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三个叫应”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我区历年气象资料分析,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强降雨天气,全区汛期强降雨天气强度较大、频次较多、致灾较重,常出现点强面弱的情况,且多出现在夜间,给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各部门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造成极大困难。气象部门针对强降雨天气通过打电话将监测到的强降雨实况点对点通知到区、乡(镇、城郊街道)有关决策责任人,有效解决夜间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问题,实现了灾害防范的有效提醒,是落实“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了强降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二、强降雨“三个叫应”标准

(一)城区叫应标准

1.当城区过去1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或过去6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重点责任单位。

2.当城区过去3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领导立即叫应分管副区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区水务局分管负责人;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水务局等重点责任单位。

3.当城区过去3小时降雨量达130毫米(或过去6小时降雨量达到18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领导立即叫应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水务局等重点责任单位。

(二)乡(镇、城郊街道)叫应标准

1.当西秀区七眼桥镇、蔡官镇、轿子山镇、旧州镇等14个乡镇辖区内过去1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或过去6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乡(镇、城郊街道)党政办等重点责任单位。

2.当西秀区七眼桥镇、蔡官镇、轿子山镇、旧州镇等14个乡镇辖区内过去3小时降雨量达9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领导立即叫应分管副区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城郊街道)党政办分管负责人;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乡(镇、城郊街道)党政办等重点责任单位。

3.当西秀区七眼桥镇、蔡官镇、轿子山镇、旧州镇等14个乡镇辖区内过去3小时降雨量达140毫米(或过去6小时降雨量达到19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值班领导立即叫应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副区长、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城郊街道)党政办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立即叫应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水务局和相关乡(镇、城郊街道)党政办等重点责任单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区气象局要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综合观测手段严密监视天气演变,提高监测的精准度,为指挥防灾减灾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气象、水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会商联动与技术交流,切实做好强降雨诱发的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预警。要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手机短信、大喇叭、微信群等各种发布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引导群众自主防灾抗灾。

(二)应急、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各乡(镇、城郊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接到区气象局的电话叫应后,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转移、停工、停课、停产、停业等有效措施。遇突发重大汛情、重大险情、重大灾情和人员伤亡等要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三)各乡(镇、城郊街道)要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城郊街道)负责人为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汛期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并落实好汛期防灾减灾有关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强降雨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四)气象部门启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后,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城郊街道)未认真履职,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7年11月13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强降雨“三个叫应”工作机制的通知》(西府办发〔2017〕21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