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级园林单位、小区表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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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级园林单位、小区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06 11:36 来源: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索引号 000014349/2023-48291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14-03-06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称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级园林单位、小区表彰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西秀区创建园林单位、小区实施方案》规定,经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初审和区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决定对符合申报园林单位、小区条件的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区域、西秀区行政中心等8个单位和家运天城、葡华欧洲城2个居住小区授予区级园林单位、小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西秀区区级园林单位、小区名单

2014年3月5日

附件

西秀区区级园林单位、小区名单

一、区级园林单位

市政府办公区域

西秀区行政中心

安顺市委党校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

安顺市第九小学

安顺市人民医院

安顺供电局

安顺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二、区级园林小区

家运天城

葡华欧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