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对安顺市西秀区汇鲜精品果蔬屋、西秀区毅诚水果店3个批次产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本局依法启动了处置程序,并按程序完成了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一审:刘藏励
二审:敖 娅
三审:朱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