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牢把握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性、敏锐性,全力守护食品安全防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生产、销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力度,通过“两超一非”专项整治行动,使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两超一非”现象得到遏制,全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行动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分局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把“两超一非”问题作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自身产品特点,健全符合产品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对“两超一非”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和排查。
(二)严格食品生产全过程控制
1.突出重点品种监管,结合2024年贵州省“两超一非”抽检监测结果分析报告(见附件1),对“两超一非”问题突出的粮食加工品、酒类、调味品、糕点、蔬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排查,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检查结果录入贵州省智慧市场监管平台。
2.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内容(附件2)规范标签及说明书,对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等内容进行标注。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还应在标签上标注配方中每个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实际名称、含量。
3.督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者一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GB 2760-2024)的要求研判自身产品涉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最大使用量、残留量,按照贵州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表(附件3)的要求将研判结果在生产记录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中醒目标注并报西秀区市场监管局,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二是加强生产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由专人负责投料,准确称量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称量和投料记录,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三是食品生产者要综合考虑带入、叠加等因素研判自身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残留量等,对食品原辅料中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合并计算,按照附件3的要求将研判结果在生产记录的生产工艺和参数中醒目标注并在企业内公示。食品生产者在使用香辛料、调味料等辅料时要特别关注原辅料代入的风险,将原辅料所含的食品添加剂量叠加计算,同时应关注原辅料配料表中是否有所生产食品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防止因原辅料代入导致的“两超”问题出现。
(三)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渠道管控。以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深入排查食品添加剂销售情况,切实掌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底数,督促指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规定,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务必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添加剂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供货凭证,保证食品添加剂来源渠道合规。
二是强化质量管控。检查并督促指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仔细查验并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督促指导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等,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强化食品添加剂质量管控。严厉打击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流向管控。检查并督促指导食品添加剂批发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要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食品添加剂要及时下架、封存,认真排查产品来源及销售流向,对已经销售的同批次产品要责令经营者及时召回,并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餐饮环节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GB 2760-202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贮存、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
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以火锅店、烧烤店、小餐馆、饮品店等为重点单位,以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自制卤制品、自制面制品、自制饮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排查并严厉打击餐饮环节“两超一非”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在店堂显著位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网站等区域,向社会公众公示承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使用剂量,试点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餐饮环境。
(五)发挥监督抽检效能
一是加大“两超一非”抽检力度。紧盯各环节重点产品,加大“两超一非”抽检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项目覆盖面、抽检品类覆盖面和抽检区域覆盖面。
二是强化“检管结合”。紧盯辖区“两超一非”抽检结果,定期梳理分析后通报各分局采取措施加强后续整治。在日常检查、巡查和执法中发现相关涉嫌“两超一非”情况的,及时通报食安科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
三是强化核查处置。对“两超一非”抽检不合格企业,要建立台账,逐一跟踪督办核查处置情况,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处置到位。
(六)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行为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现食品中非法添加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协助提供检验结果和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及时组织制定执法检验方法,有力保障案件查办工作。
食品生产环节要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所列食品品种为重点,以存在接受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
食品经营环节要以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茶店等为重点单位,以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凉茶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是否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对网售食品,要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名称、地址、配料表等信息是否与食品标签一致,对于特殊食品还要重点检查其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发布、警示教育等途径,加大对“两超一非”严重危害、法律后果等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要求,积极受理核查违法违规线索。
2.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GB 2760-2024)宣贯培训。《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GB 2760-2024)已于2025年2月8日起实施,各分局要加大对标准的宣管力度,把学好用好新标准贯穿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提高新标准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新标准的相关规定。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发展、诚信经营;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食品时,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剂;积极推行减盐、减油、减糖行动,科学减少加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含量。
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