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 - 西秀区人民政府

东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细化表)

2024

05/17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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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细化表)
填报单位:西秀区东关街道办事处                    填报人:吴玉鹏               联系电话:13885305292                     填报时间:2024年5月17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为上级下放权限(如果是,请在备注中备注下放依据)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行政许可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2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许可 行政许可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许可 行政许可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镇建设管理站、农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修建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镇建设管理站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三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6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镇建设管理站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四十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19年修正)第五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八条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9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六十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0 对未经定点从事猪牛羊屠宰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1 未经定点从事鸡鸭鹅屠宰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2 对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的,或者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畜禽屠宰场所或者畜禽产品储存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第四十一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3 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4 对擅自调换宅基地建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5 对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及其建(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6 对农村村民未申请开工放线动工建设房屋或未经竣工核验合格使用房屋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7 对未经批准搭建临时建(构)筑物或临时建(构)筑物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8 对改变村寨规划区内的土地用途、在村寨建设规划区外建设房屋或者构筑物、损毁或者占用公共设施、公用水体、山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19 对未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面积、层高、楼高和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范围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0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五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1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执法大队、村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2 责令拆除未经煤矿企业同意在煤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在该土地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六十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3 对非法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或者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的处置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及禁毒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4 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房可以依法拆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5 对擅自调换宅基地的建房可以依法拆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6 对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的宅基地上建房的可以依法拆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7 对未经批准搭建临时的建(构)筑物或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临时建(构)筑物可以依法拆除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村管站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8 对改变村寨规划区内的土地用途、在村寨建设规划区外建设房屋或者构筑物、损毁或者占用公共设施、公用水体、山体的处置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村管站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29 对未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面积、层高、楼高和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范围施工的处置 行政强制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安顺市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30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个人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1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的救助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



个人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2 对特殊老年人的供养或救助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二款



个人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3 军人抚恤优待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个人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4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十八条
个人 承诺时限:5个自然日
35 独生子女入托费、入学费及医疗费等的酌情补助或减免 行政给付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个人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6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东关街道办事处 应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条第二款



单位 法定时限
37 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十五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38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行政检查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2020年修正)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39 森林防火期内,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东关街道办事处 林业站

《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修正)第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40 对调整村民小组设置的批准 行政确认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单位 一个工作日
41 兵役登记 行政确认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党政办、退役军人事务办
《征兵工作条例》(2023修订)第十一条


个人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2 群众购买毒性药品证明 行政确认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88】第23号)第十条


个人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3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行政确认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22年修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个人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4 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10个工作日
45 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第八条

单位或个人 6个工作日
46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行政裁决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47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东关街道办事处 林业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年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48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行政裁决 东关街道办事处 林业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49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批准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教育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个人 法定时限
50 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备案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1 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应急办(交管站)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审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3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使用耕地修建住宅申请的审查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4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修建住宅申请的批准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国土资源管理所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5 生育服务登记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改)第十七条

个人 法定时限
56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第十三条 个人 法定时限
57 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58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的登记注册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公共服务办公室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十二条
单位 法定时限
59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单位 法定时限
60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单位 法定时限
61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初审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第十七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2 村规民约的备案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单位 法定时限
63 监督社区戒毒人员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贵州省禁毒条例》(2021修正)第十二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4 对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村管站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5 对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6 城乡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7 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及核销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8 医疗救助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三十条


个人 法定时限
69 临时救助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个人 法定时限
70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第二十四条 


个人 法定时限
71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正)(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六条
个人 法定时限
72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光荣院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3号) 第八条 
个人 法定时限
73 为应对突发事件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应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4 执行民间纠纷案处理决定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5 对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批准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6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十六条、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7 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村管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78 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个人 法定时限
79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违法占地的,责令退回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国土资源管理所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0 对农产品生产活动的指导、监管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五条(2024年被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修订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2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八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3 捕杀狂犬、野犬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第(三)项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4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5 设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年修订)第十四条


单位 法定时限
86 耕地占用税免征或者减征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农业服务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



单位或个人 法定时限
87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审核 其他类 东关街道办事处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9号令)第十七条
单位 法定时限

一审:张  杰

二审:吴玉鹏

三审:王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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