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 | ||||||||||||||||||||||
主体名称/当事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不用填写) |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证件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案由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李涛 | 自然人 | 身份证 |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第04-001号 | 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你于2025年1月2日在安顺市西秀区顾府街路口进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 | 你于2025年1月2日在安顺市西秀区顾府街路口进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 | 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 0.02 | 2025-1-2 | 2026-01-02 |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52040223000000082334 | 缴款时间2025-1-2 | |||||
贵州如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91520402MA7HC4KF1H | 法人 | 骆飞 | 身份证 |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2-003号 |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贵州如祺出行 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天街、市东路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贵州如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天街、市东路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0.2 | 2025-1-23 | 2026-01-23 |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缴款时间2025/1/23 | |||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520490MAAL0H2R4E | 法人 | 褚轶群 | 身份证 |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2-002号 |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大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大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0.2 | 2025-1-23 | 2026-01-23 |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未缴款 | |||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 | 915204007553723472 | 法人 | 周祚东 | 身份证 | 西区综罚字[2024]101-153号 |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七)项之规定 |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在西秀区黄果树好吃街出口(好吃街一路)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在人行道两侧堆放物料(钢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在西秀区黄果树好吃街出口(好吃街一路)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在人行道两侧堆放物料(钢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1 | 2025-1-7 | 2026-01-07 |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52040223000000082334 | 未缴款 | |||
贵州小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91520115MAC82E240G | 法人 | 马骑东 | 身份证 |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2-01号 |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七)项之规定 | 贵州小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贵州小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0.2 | 2025-2-17 |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管理局 | 11522700009800127C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52040223000000082334 |
一审:李 歆
二审:翟佳佳
三审:吴泓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