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执法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

2025

01/2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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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主体名称/当事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案由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1 李涛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4-001号 违反《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你于2025年1月2日在安顺市西秀区顾府街路口进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 你于2025年1月2日在安顺市西秀区顾府街路口进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 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0.02
2 贵州如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2-003号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贵州如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天街、市东路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贵州如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小十字天街、市东路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0.2
3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区综罚简处字[2025]02-002号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大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安顺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安顺市西秀区合力城、大十字、清水湾等路段进行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共享助力车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0.2
4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 西区综罚字[2024]101-153号 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七)项之规定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在西秀区黄果树好吃街出口(好吃街一路)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在人行道两侧堆放物料(钢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安顺市原始人广告有限公司在西秀区黄果树好吃街出口(好吃街一路)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在人行道两侧堆放物料(钢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

一审:李  歆

二审:翟佳佳

三审:吴泓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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