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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2025

05/2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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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5 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贵州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等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西秀区自然资源局 2025 年普法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

1.学习读本。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包括《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等。

2.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3.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

(二)个性普法

1.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

2.部门规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等。

(三)省委党内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1.省委党内法规。《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贵州省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等。

2.省地方性法规。《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贵州省测绘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等。

3.省政府规章。《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

二、普法对象

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然资源部门管理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 “八五” 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基本形成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依法维护国土空间开发秩序,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不断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社会影响面。

四、责任领导及部门

焦龙同志作为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执法监督科具体承担普法相关工作。

五、普法联络员

联络员:陈前宽,联系电话:0851-33230104。

一审:程  潇

二审:陈前宽

三审:焦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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