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站、处(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相关要求,确保我局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现就我局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做如下要求,请局属各科室、站、处(所)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要求。
我局作为一级值班单位,承担着防汛期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值班值守工作是政令通畅、信息传递、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处置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汛减灾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科室、站、处(所)要高度重视防汛值班值守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未启动本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期间(不含节假日),带班领导因下乡检查、开会等其他重要工作不能到岗的,要做好工作安排和衔接,可采取同级别调换班等方式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确有特殊情况或重要事务需外出处理的,须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前须做好工作衔接,并确保至少一人在岗在位。值班、带班人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畅通。在启动本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期间或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不得以其他理由脱岗、离岗、漏岗。严禁擅离职守或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调换班。
二、严明值班纪律,强化责任意识。
1.严禁值班期间迟到、早退、脱岗、缺岗。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室每班次由局办公室安排2名值班人员值班,每天早上8:40分前进行交接班(水库管理处(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数及交接班时间)。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无故缺勤。值班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能及时接收和传达各类信息,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缺岗。
2.严禁将值班电话呼转到私人电话。因值班电话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等特殊情况,需用值班人员手机临时代替值班电话的,请示带班领导同意,报备水旱防御科室负责同志后,可以用值班人员手机临时代替值班电话。
3.规范值班记录,重要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来访、文件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确保信息记录准确、完整。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水情、雨情、舆情等动态信息,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收集跟进记录相关后续发展及处置情况,按照信息报送“七个必报”相关要求,按时向各级有关部门上报相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4.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一律不允许饮酒。
5.值班期间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做好安全用电、消防等安全注意事项。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严禁超负荷用电、违规操作用电,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电暖炉、电热毯等物品。值班室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避免人身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纪律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局党组直接或委托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局值班室、各水库管理处(所)的防汛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带班、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值班记录、信息处置报送、安全用电以及是否存在电话外呼转接私人号、值班饮酒等违纪行为。对于违反值班纪律、迟到、早退、脱岗、缺岗、不履行值守职责或存在电话外呼转接私人号、值班期间饮酒、不按规定处置上报信息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第一时间上报局党组,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安顺市西秀区水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