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排水设施平安度汛,发挥正常功能,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使城市汛期事故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市防汛和防水排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区排水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秀区建成区域范围内发生洪水或因暴雨天气引发公共设施、城市道路积水、排水管网爆裂等灾害事件的预防和紧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汛期排水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汛期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以防为主。有效预防汛期突发事故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对辖区排水、道路及附属结构设施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汛期突发事故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故,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统一指挥原则。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必须服从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统一领导,实行成员单位部门联动。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体系的职责权限,充分调动全区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现有资源,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
区政府组织成立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负责城市排水防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由区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总指挥:杨跃刚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庄志伦 区水务局局长
全钟祥 区应急管理局长
宋玉兴 区住建局局长
余新安 区城管局局长
张颀区 交通局局长
顾新丽 区气象局副局长
王雪 区卫健局
张东旭 区发展改革局
卢肸 区自然资源局
王幸 区财政局
邵轩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区文广局成员:各街镇办、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涉及城市道路和管网直接管护责任的部门和单位领导。
2.2职责与分工
2.2.1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工作职责
(1)对事故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作出决策,启动应急预案,提出排险救援方案;
(2)组织指挥、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3)向上级领导机关、部门报告事态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情况,执行上级有关决策、指令;
(4)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器材、机具、资金的调度;
(5)负责事故灾难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2.2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西秀区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排水防涝应急管理工作。值班电话:33281803,传真:33281803,电子邮箱:544735975@qq.com。
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庄志伦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街镇办:负责提醒督促本辖区内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和个体经营户、低洼地带居住群众等加强排水防涝预防排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收集、掌握、传递城市内涝隐患信息;
组织人员对“无明确责任单位、无物业管理单位、无业主委员会或群众自治组织”的老旧城区道路、边坡、低洼地带开展巡查,及时处理隐患问题,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情况。以村(社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网格化责任体系为依托,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调动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应急抢险。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牵头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后勤保障。
区水务局:牵头落实城市区域排水防涝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各道路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做好年度防汛防涝工作。重点负责直管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及片区排水主管线、城市内河,加强日常疏浚和管理维护,制定并完善汛期排水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机具设备的储备保养,形成科学高效的指挥调度体系,全力做好直管市政管线排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所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系统技术资料和专业技术支持,启动应急预案,参与抢险救援。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上报。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协调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调查评估工作,协调消防和公安参与抢险救援。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物业公司、拆迁单位做好涉水工程、区管工地、市区共建项目工地、直管公房、物业管理小区、房屋征收区域、旧城改造区域的临时排水和防内涝工作,在主体单位自查基础上,落实行业抽查督查。负责提供所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系统技术资料和专业技术支持。
区城管局:加强城市道路的维护管理,预防道路沉降或转弯夹角区域导致的路面积水现象;加强城市街道的清扫保洁,及时清理枯枝树叶及其他垃圾,避免出现淤积堵塞道路排水口;加强城市隧道、下穿道、桥梁、路灯灯杆、行道树、绿化边坡、城市公园广场的巡查,避免暴雨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调配组建相应的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及时处置雨天险情。
区交通局:按照设施管理权属责任划分,负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农村公路排水设施的疏浚巡查及汛期抢险排涝工作;制定管理区域的排水防涝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汛期、凌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西秀区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区卫健局:协调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和药品器械,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做好权限内排水防涝工程的立项审批,协助办理应急项目审批手续。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防水排涝项目的用地保障和规划审批,协助办理应急项目审批手续。
区财政局:负责排水防涝工程除险加固、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积淹水点改造、应急项目等经费的落实及拨付。
区文广局:负责区内各类旅游景点、各类旅游项目设施的防涝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培训消防人员,服从西秀区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其他涉及城市道路和管网直接管护责任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设施管理权属责任划分,分别做好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网的疏浚巡查、汛期交通秩序管控及抢险排涝工作;制定各自管理区域的排水防涝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
3预防、预警与监测
3.1预警分类
根据降雨强度、降雨总量和持续时间,暴雨预警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预防、监测
要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关于雨情、汛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城区防汛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城市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基础数据库和雨情水情灾情信息数据库。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对辖区排水、道路及附属结构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对市政设施隐患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各项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年4至9月份的防汛期间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出现险情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进行排水抢险,减少灾害损失。
3.3灾情报告
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续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向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预案
当天气预报有暴雨情况后,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提前作出相应工作安排,通知相关成员单位随时待命出发,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和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要求,分别启动不同应急预案。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时,启动蓝色预警(TV级)响应。城市道路桥梁维护管理单位应及时巡查和检修设施,随时修复水损部位,排除故障,确保道路通畅。城市公园、水系等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提前开启有关水体在暴雨时的排放通道。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时,启动黄色预警(III级)响应。区水务局应对城市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城乡接合部的棚户区、城市低洼地区、深基坑施工作业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
当道路严重下陷、大范围污水冒溢等造成道路积水等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情况后,城市排水防涝办公室接悉情况后,立即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处置。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时,启动橙色预警(II级)响应。区住建局应监督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警戒。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及时打开道路收水井盖、井篦等,并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对积水严重的立交桥、低洼路段和出现的水毁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配合交警疏导交通。
当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I级)响应。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到位,按照各自辖区范围组织排涝;其他成员单位抢险队伍全部出动,按照指挥部命令赶赴内涝严重地段进行抢险增援;必要时根据市防指要求组织转移群众。
应急队伍响应时限:中心城区必须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偏远地区在60分钟内赶赴现场。
抢险救灾后援人员、物资、器材、机具设备投入时限:中心城区在接到指令后60分钟内抵达现场,偏远地区在1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对无法确认设施权属或社会管养单位无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指挥部接警后应先行应急处置,排险解危。
做好应急抢险事故现场取证(摄影、摄像)及数据资料的收集、记录及情况上报工作。
在事故险情警报解除之前,抢险队伍24小时待命,物资、器材、机具设备随时准备以待调用。
4.2响应等级调整
当内涝灾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应根据灾情的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4.3响应结束
当内涝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城市排水防涝指挥部可视情形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在消除安全隐患后,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应做好抚恤、赔偿工作。
5.2调查和总结
在善后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西秀区人民政府。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汛期突发事故处置期间,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6.2经费保障
城市排水防涝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排水防涝管理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科研等开支由相关主管部门纳入年度计划投资和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7宣传培训
7.1安全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汛期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培训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西秀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3预案更新
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
9附录
安顺市西秀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物资设备表
序号 |
品名 |
结存数量 |
备注 |
1 |
手电筒 |
34(支) |
|
2 |
探照灯 |
10(支) |
|
3 |
雨伞 |
310(把) |
|
4 |
雨鞋 |
178(双) |
|
5 |
雨衣 |
139(套) |
|
6 |
救生衣 |
165(件) |
|
7 |
抽水机 |
6(台) |
|
8 |
抽水管 |
2(卷) |
|
9 |
水袋 |
13(件) |
|
10 |
汽油发电机 |
18(台) |
|
11 |
铁铲、锄头 |
7(把) |
|
12 |
水泵 |
31(台) |
|
13 |
救生圈 |
93(个) |
|
14 |
中央净水器 |
5(台) |
|
15 |
杠子 |
124(根) |
|
16 |
皮撮箕 |
11(个) |
|
17 |
箩筐 |
54(个) |
|
18 |
电缆线 |
3(卷) |
|
19 |
纺织袋 |
9280(个) |
|
20 |
塑料薄膜 |
3(卷) |
|
21 |
GPS |
3(台) |
|
22 |
电脑 |
1(台) |
|
23 |
相机 |
5(台) |
|
24 |
抛绳器 |
6(个) |
|
25 |
硬盘 |
2(个) |
|
26 |
人字梯 |
1(个) |
|
27 |
彩条布 |
2(条) |
|
28 |
消防管 |
100(米) |
|
29 |
水管接头 |
6(个) |
一审:杨 蚕
二审:刘正堂
三审:汪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