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房地产市场低迷、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意愿不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等困难和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西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财政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征管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构建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的阵线,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297万元,同比增长3.76%,增收7,2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567万元,同比下降1.81%,减收1,35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6,730万元,同比增长7.3%,增收8,6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4,265万元,同比增长7.59%,增支38,39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来看:税务组织收入80,742万元,同比下降3.07%,减收2,558万元;财政组织收入(不含基金)119,555万元,同比增长8.95%,增收9,822万元。
收入完成情况:
增值税完成27,091万元,同比下降2.42%,减收671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6,998万元,同比下降11.55%,减收91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2,545万元,同比下降6.12%,减收166万元。
资源税完成1,204万元,同比增长161.17%,增收743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煤炭行业有所复苏。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125万元,同比下降2.37%,减收173万元。
房产税完成6,708万元,同比增长11.95%,增收716万元。
印花税完成1,586万元,同比下降8.22%,减收142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552万元,同比下降17.46%,减收540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上年同期破产清算及评估补交以前年度税收垫高基数。
土地增值税完成3,769万元,同比增长37.35%,增收1,025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强化欠税管理,采取清欠措施。
车船税完成5,453万元,同比下降0.76%,减收42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582万元,同比增长175.83%,增收371万元。
契税完成7,023万元,同比下降15.23%,减收1,262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上年同期部分企业接收抵债资产缴纳契税。
烟叶税完成886万元,同比下降20.25%,减收225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烟叶收购量较上年减少。
环境保护税完成44万元,同比下降63.93%,减收78万元。降幅较大的原因:部分应税企业通过技改等污染排放物降低,应税额减少。
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2,406万元,同比下降3.91%,减收98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1,594万元,下降4.61%,减收77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450万元,同比增长7.65%,增收103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5,130万元,同比增长3.53%,增收3,587万元。
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109万元,同比增长52.15%。
国防支出180万元,同比增长24.14%。
公共安全支出11,312万元,同比下降1.43%。
教育支出127,297万元,同比增长2.71%。
科学技术支出6,337万元,同比下降65.9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85万元,同比增长1.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02万元,同比下降5.38%。
卫生健康支出26,096万元,同比下降23.93%。
节能环保支出4,570万元,同比增长283.07%。
城乡社区支出20,684万元,同比下降5.57%。
农林水支出64,552万元,同比增长34.59%。
交通运输支出2,494万元,同比增长52.5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3,884万元,同比增长136.6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88万元,同比下降36.9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82万元,同比下降76.75%。
住房保障支出14,248万元,同比下降13.79%。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57万元,同比下降97.4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13万元,同比增长28.44%。
其他支出24万元,同比增长100%。
债务付息支出26,614万元,同比增长21.0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7万元,同比下降81.41%。
预备费情况: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4,762万元,年度中实际动用0万元。
周转金情况:全区预算周转金规模无变化,2024年末余额为330万元,主要用于调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2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8,38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879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4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012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34万元、调入资金69,274万元,收入总计为620,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4,265万元、上解支出16,32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359万元、调出资金11,17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3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1,261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2,338万元,支出总计为620,19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支完成情况: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1,818万元,同比增长40.93%,增收73,140万元。主要收入组成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79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0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5,25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4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12,80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4,526万元,同比增长84.88%,增支126,034万元。
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8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6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50万元,调入资金11,17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2,447万元,基金收入总计446,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4,526万元,上解支出31,104万元,调出资金3,75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9,891万元,基金支出总计429,277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7,584万元,根据基金预算管理规定,17,58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支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43万元,同比增长853.33%,增支128万元。(国有企业当年无收益可上缴)
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7万元,收入总计5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收支完成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270万元,同比增长7.03%,增收2,77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2,590万元,同比增长6.65%,增支2,657万元。
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2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09万元,收入总计46,6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2,59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4,08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4年度,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00万元,比预算数少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8万元,下降26.16%。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6万元,下降55.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下降12.44%。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末,省财政厅下达西秀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3.4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8.34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4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51.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9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17亿元,政府外债余额0.14亿元。全区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省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
地方政府债务本息偿还情况:2024年到期本息5.14亿元(本金0.6亿元、利息4.54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偿还到期本金0.6亿元,利息4.54亿元通过多种渠道全额覆盖,具体包括省厅直接上划税种偿还0.17亿元,财政预算安排偿还0.01亿元,2023年保利息资金抵扣0.04亿元,2024年省级保利息资金偿还1.89亿元,财力列支2.42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24年末,全区政府债券余额151.08亿元,政府债券主要投向农林水利、保障性住房、市政建设、公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地储备等领域项目建设。
二、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差异说明
《西秀区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已于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通过,因当时预算调整方案以全区2024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对全年预算收支进行调整。故未将11-12月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超收部分纳入调整方案中,导致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存在一定偏离。现将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198,824万元,决算数为200,2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方面。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68,000万元,决算数为251,818万元。
三、202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区各部门保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并按照年初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民生保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实现财政有序运转。
(一)强化资金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全力落实基层“三保”责任,严防“三保”资金断链,筑牢基层“三保”底线。2024年全年“三保”支出金额共计285,5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3,342万元,“保工资”支出204,720万元(含编外人员支出33,559万元),“保运转”支出7,438万元。
二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2024年拨付学生资助资金3,782.91万元,做到应助尽助,拨付营养餐资金9,450.46万元,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6,981.59万元。
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2024年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金107.94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兜牢社会保障底线,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含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孤儿基本生活费等)15,661.88万元,殡葬领域补助资金(含基本殡葬服务费、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资金)185.0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91.93万元,高龄老人及百岁老人生活补助经费1,017.29万元,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费6.6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福利事业等其他补助资金157.43万元;做好医疗卫生保障,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773.3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资金739.2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367.7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2,419.29万元;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拨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09.04万元,技工院校补助经费187.84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211.1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3.90万元;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区级补助资金130.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发基础养老金区级补助资金613.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费补助资金2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贫困人员代缴财政补助资金63.76万元;做好退役军人基本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3,307.28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81.3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55.52万元;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1309.39万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36.24万元,城乡居民稳定脱贫人口及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资金299.90万元。
(二)强化财政政策落实,巩固经济回升向好
一是大力发展航空产业项目。2024年统筹区级资金拨付航空产业城发展资金9,818万元,加快推进航空产业城建设,主要项目包括2024年区级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安顺市西秀区精铸航空产业项目一期)3,000万元,乾辰谷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有关补贴1,519万元,安顺市西秀区精铸航空产业PPP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资金4,639万元。
二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2024年拨付增发国债资金14,246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300万元,支持我区城市排水防涝、重点防洪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项目。
三是大力支持市场主体。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4年按照应减尽减、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应缓尽缓的原则,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2024年区级增值税留抵退税1,255万元,对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2024年度共计收到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654.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828万元,省级资金551万元,市级资金275.96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拨付资金10,169.09万元,拨付率95.44%。按专项资金名称分类主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84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15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万元,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市级配套专项补助资金17.31万元,金刺梨产业发展经费30万元,贵州省猫跳河(邢江河七眼桥至大西桥镇下九溪段)治理工程市级配套资金170.36万元,2024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险”和搬迁群众“安居险”专项经费5.29万元,市级烤烟生产发展资金53万元。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526万元,拨付率为100%,比2023年度预算安排的6,524.15万元增加1.85万元。
(三)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紧盯中央、省、市一揽子化债措施,积极争取4万亿政策支持,助力全区隐性债务清零。2024年共申请11.95亿元专项债券偿还到期隐性债务,有力缓释了债务风险,推动债务管理逐步进入良性循环轨道;通过银行贷款置换、统筹财政资金等方式主动作为、多元施策,千方百计兑付到期公开市场债券,2024年全区共计化解公开市场债券15.16亿元;推进融资平台整合压降,建立西秀区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工作机制,2024年完成区级融资平台清理整合压降5家。
二是积极推进处非工作常态化。多形式开展非法集资宣传工作,2024年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共举办“七进”宣传活动67场,参与群众约1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12000余份;联合有关单位对重点字样、重点区域、重点地区开展常态化排查,对辖内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和非法集资广告等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深入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将风险常态化排查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将非法集资风险遏制在萌芽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专项检查,深入剖析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2024年在全区开展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协调区级补贴主管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3个新型社区开展惠民惠农领域检查,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推动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四)强化财政改革水平,提升预算管理质效
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改变传统“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从实际出发提出预算计划,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严格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程序,集中财力保障重要领域、重大项目,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其中:拨付17,546万元国债、9,818万元航空产业城建设等资金,用于水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企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并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预算安排和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民生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上。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挥好财政监督监管职能,督促部门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健全部门内控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二是聚焦深化国企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会有关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区管企业优化整合托管方案精神,依法依规推进相关企业划转移交和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将企业优化整合为6家集团公司,企业优化重组后,设立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地发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印发《西秀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考核评价、劳动用工等重点事项监管,切实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对区管企业投资事项负面清单进行了及时调整,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原则,不断加强和规范区属企业投资事项管理。
三是精准施策盘活闲置资产。为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进一步盘活我区现有闲置资源资产,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财政增收、债务化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西秀区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统一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将西秀区东街办事处、西街办事处、北街办事处作为试点单位,全面进行梳理排查,主动寻找承租方,避免资源资产闲置浪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财政收支管理,推动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加大重点税源专项清查力度,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私房出租等领域税收清理,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项目建设增加企业收入,实现企业税收稳定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惠企扶持政策上算好经济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建设一流旅游城市为抓手,支持推动“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财政收入质量。持续关注已争取到位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以项目建设成效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运用政策性工具撬动社会性资本联动投入,全力保障全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兜牢“三保”底线,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事项优先、项目入库优先、预算安排优先”原则,建立健全“三保”政策范围和保障标准清单,不留“三保”预算硬缺口。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定不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农村办学条件的提升和改善,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扎实做好社会兜底保障,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救助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强化重点保障,推进全区经济发展
持续做好贵州航空产业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推动煜辉项目、乾辰谷材产业园、翰瑞云谷产业园、民机装备制造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逐步建成投用。继续抢抓政策机遇支持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关注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支持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助企惠企资金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西秀区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机制,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四)防范风险隐患,强化底线红线意识
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工作,对新增隐性债务保持“零容忍”和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大对举借债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严格违规违法举债和不实化债问题监督问责。切实履行政府债务本息偿还主体责任,将政府债务本息列为“三保”之外第一支出顺位优先保障。根据政府隐性债务利息保障要求,积极统筹财政收入、国有企业经营收入等,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将隐性债务利息纳入预算安排,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治理水平
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坚持“资金服务项目、项目支撑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资源统筹运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必需支出,将更多资金支持现代化发展的亟需领域和薄弱环节。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依托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深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项目库、会计核算等模块运行,实现预算指标有效控制执行,强化预算管理支撑。
附件5.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一审:翟 静
二审:俞佳会
三审:鲍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