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西秀区人民政府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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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4年1-10月收支执行情况,我区拟定了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年初预算基本情况

区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已于2024年2月3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情况

全年安排收入共476,192万元,区本级收入198,8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0,380万元,非税收入108,4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0,833万元,上年结余15,0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7万元。

全年安排支出共计476,192万元,“保工资”支出185,932万元,“保运转”支出11,394万元,“保民生”支出51,247万元,预留人员经费19,506万元,预留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11,768万元,预留航空产业发展基金10,000万元,预留西秀区2016年安普路暨沿线城市棚户区改造经费3,000万元,其他刚性支出44,484万元,共同事权专项支出66,7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406万元,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45,517万元,上解支出7,428万元,年终结余6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8万元,预备费4,7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安排情况

年初政府性基金收入共安排73,55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53万元。

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共安排73,55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7,8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73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上解支出25,19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二、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一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年初预算时仅考虑了本年度土地出让情况,2024年10月根据安顺市“守橙”新增收入任务,西秀区本年度拟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增收任务,故调整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

二是需要新增支出。在今年1-10月的预算执行中,由于部分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工作的急需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尚未安排以及部分需要安排的往年上级资金等都需要追加预算支出,所以为弥补新增支出,我区需要统筹压减部分年初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并增加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才能确保全部收支预算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相关文件规定,以上事项需调整区本级2024年预算。

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一)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1.上年结余由年初安排15,008万元调整为20,421万元,调增5,41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安排时2023年决算数据尚未定稿,现根据决算数据定稿后的上年结余情况进行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年初未安排,现调增35,000万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安排1,527万元调整为2,934万元,调增1,407万元。

按照以上事项调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增加41,820万元。区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从476,192万元调整为518,012万元。

(二)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根据1-10月预算执行情况及收入完成情况,拟作如下安排:

1.年金利息及虚转实财政补助由年初安排3,022万元调整为2,522万元,调减500万元,年金利息有人员退休或调出时才会产生支出,根据目前执行情况故而进行调减。

2.保民生支出由年初安排51,247万元调整为72,103万元,调增保民生支出20,856万元。

3.预留人员经费由年初安排19,506万元调整为12,506万元,调减7,000万元,调减项目为年初预留用于补发2023年事业人员绩效,该资金已发放到位。

4.预留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资金由年初安排11,768万元调整为117,108万元,调增105,340万元,主要统筹资金用于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工作的急需资金但在年初预算中尚未安排需要追加预算的支出,整改巡视巡查、审计等往年欠拨资金。其中环保督察涉及生活垃圾填埋生态整治项目及二桥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3,906万元。

5.其他刚性支出由年初安排44,484万元调整为36,564万元,调减7,920万元。

6.共同事权专项性支出由年初安排66,792万元调整为16,375万元,调减50,417万元,用于补充保民生支出使用。

7.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安排41,273万元调整为26,534万元,调减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4,739万元。根据本年度实际需偿还的政府一般债务利息进行调整。

8.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安排3,888万元调整为88万元,调减3,800万元。

经过上述调整后,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从476,192万元调整为518,012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一)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年初预算70,000万元调整为131,525万元,调增61,525万元。

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36,475万元,调增36,475万元。

3.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3,553万元调整为4,750万元,调增1,19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安排时2023年决算数据尚未确定,现根据决算确定后的上年结余情况进行调整。

4.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183万元,调增1,183万元。

按照以上事项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增加100,380万元。区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从73,553万元调整为173,933万元。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1.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安排27,870万元调整为26,600万元,调减城乡社区支出1,270万元,主要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0万元调整为569万元,调增569万元,主要为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46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6万元及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37万元。

3.其他支出由年初安排0万元调整为62,489万元,调增其他支出62,489万元。其中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62,366万元,调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3万元。

4.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安排18,737万元调整为18,904万元,调增167万元。根据本年度实际需偿还的政府专项债务利息进行调整。

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安排15万元调整为2万元,调减13万元。

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由年初安排0万元调整为50万元,调增50万元。

7.调出资金由年初安排0万元调整为35,000万元,调增调出资金35,000万元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8.上解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25,191万元调整为28,579万元,调增3,388万元。

按照以上事项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增加100,380万元。区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从73,553万元调整为173,933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底,省预计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规模为1,416,512.24万元(一般债务限额835,605.9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80,906.31万元),比2023年增加24,992万元(一般债务696万元,专项债务24,296万元),增加情况为:一是增加2024年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限额696万元;二是增加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24,296万元。

截至目前,我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412,940.06万元(一般债务833,775.75万元,专项债务579,164.3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只是根据目前财政运行情况作出的初步测算,在后期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将在2024年决算报告时据实反映和报告。

六、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管理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财政收支矛盾,我区将坚决扛牢压实组织收入、保障“三保”支出的工作责任,上下齐心,同向发力,维护财政平稳运行。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基础上,严控追加支出,除应急救灾、防范债务风险,以及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重大支出以外,原则上不出台增支政策。确保“三保”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和资金调度管理。

(二)加强税收征管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挖潜增收。清缴欠税。坚决禁止和纠正弄虚作假、“虚收空转”或收取“过头税”,严肃处理有税不收、隐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加强税源培植

进一步加强财源调查和分析,摸清家底、查找短板、精准发力,发挥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财源建设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围绕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扶持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

(四)统筹使用各项预算资金

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土地出让有偿使用收入,严格执行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支出,做好预算综合平衡。

(五)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在全区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编制改革,改变传统“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需求项目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年度预算。

一  审:娄燕子

二  审:李  琳

三  审: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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