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西秀区人民政府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24

08/15

08:00
0次
【打印】 【关闭】
分享

2023年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财政、预算、税收、财务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

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制度,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和管理工作,对各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核算、稽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和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八)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政策措施及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九)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十)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管理区级财政的社会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四)负责政府引进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七)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八)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票据计划上报及领购管理工作,编制财政票据年度工本费预算。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财政局行政编制2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7名,具体为: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预算科科长1名、副科长2名,国库科科长1名,综合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行政事业科科长1名,社会保障科科长1名,社会经济发展科(农业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会计监督科科长1名,金融债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60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146.88万元,增长3586.4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整体收入数、支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339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27.42万元,占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7.56万元,占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345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21万元,占1.91%;项目支出52428.06万元,占98.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53327.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234.68万元,增长4869.28%,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53432.8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432.86万元,增长4158.72%,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27.4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52234.68万元,增长4869.28%,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3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3432.86万元,增长4158.72%,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106.05万元,占99.39%;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7.23万元,占0.39%;卫生健康支出(类)41.26万元,占0.08%;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78.31万元,占0.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27万元,支出决算为5343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0.19%。其中:

1.201(类)06(款)01(项)。年初预算为695.1万元,支出决算69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预算工作时,我单位在职人员为22名,2023年四月有在职人员发生退休,后期单位不发放财政全额工资,导致201601行政运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210(类)11(款)01(项)。年初预算为20.26万元,支出决算2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变动,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3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根据人员实际发生情况,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后期进行指标调剂,调剂后的指标不能改变年初预算批复数,导致差额。

3.210(类)11(款)02(项)。年初预算为16.45万元,支出决算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2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经费。

4.210(类)11(款)03(项)。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支出决算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变动,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3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5.208(类)05(款)05(项)。年初预算为72.34万元,支出决算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单位匹配部分养老保险费,2023年中途发生在职人员退休,不继续支付养老保险费,导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208(类)05(款)01(项)。年初预算为130.26万元,支出决算12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2023年预算在2022年完成时,无法估计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数量,2023年年年末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减少一名退休人员。

7.201(类)06(款)02(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9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付安顺市第七小学改扩建建设项目结算复审费、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付中期评价阶段审计服务费、非税收入一体化系统90%运维服务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8.201(类)06(款)07(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区政府签批同意,追加预算,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款技术服务费。

9.208(类)06款)08(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区政府签批同意,追加预算,支付安顺市西秀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及黑臭水体、建制镇污水处理等项目专项审计服务费。

10.208(类)06款)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208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追加预算,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

11.208(类)05(款)06(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2023年预算在2022年完成时,无法估计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数数量,2023年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加新增退休人员兰燕同志单位应承担部分职业年金。

12.221(类)02(款)01(项)。年初预算为67.22万元,支出决算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按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调整在职人员基数后,追加预算,匹配调整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37.30万元,主要包括:1、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以及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85.91万元,主要包括: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其他交通费用(车补)、食堂就餐单位部分伙食补助费、日常办公耗材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等人员定额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19%;较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66.67%;

主要变动原因是:1、2023年因我单位业务需要,支付贵GCT716汽车保险费、贵GUA727公车ETC卡充值费、安全检测费、尾气检测费以及支付公车汽油费,导致相关费用增加。2、因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开展“三保”保障情况调研工作付招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60.5%;

主要变动原因是:23年因我单位业务需要,支付贵GCTT716汽车保险费、贵GUA727公车ETC卡充值费、安全检测费、尾气检测费以及支付公车汽油费,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支出决算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00%;较上年增加0.06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开展“三保”保障情况调研工作付招待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开展“三保”保障情况调研工作付招待费。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减少7.66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目标方面:一是所有涉及财政资金53249.15万元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其中重点人员基本支出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二是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进一步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中期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夯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三是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四是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按要求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旨在“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断完善预算管理的组织实施流程和基本规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认真梳理在政府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业务流程,搞好人员配置,做好政府预算管理与系统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要继续做好预算编制、预算审批程序的规范流程,强化财经纪律和预算约束;要做好系统运行与业务操作的融合,不断优化系统总体架构,通过系统提高财政业务工作效率,做好财政资金的有效管控。

结果应用方面:一是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督促预算部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等级为达成预期指标,分数9.94分,评价等级为优(附绩效自评表)。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西秀区财政局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评审(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说明

一、一级项目名称: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二级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项目实施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1.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决策部署,加快政府采购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打通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黔财采【2021】10号)关于加快省、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及电子卖场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建立使用此政府采购云平台。

2.项目概述。

2)项目内容:1)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建设及推广应用,对提高区政府采购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①有利于更迅速地实现工作效率及采购效率的提高。坚持用户导向和需求导向,简化流程、分类管理,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政府采购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零上门服务,将事前审批尽可能地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购平均交易时间在1天以内;在线询价从计划到验收支付一般不超过7天并且真正实现了从预算编制、采购交易到资金支付“一次不跑”,全部线上操作、网上办理,采购效率和用户体验明显提升。

②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府采监管及服务电子化、一体化、透明化,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风险,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创新。

③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精准服务、精准监管。通过预警监控等功能及大数据应用,快速、准确地掌握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和实时交易数据,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行为或状态,精准定位、逐个分析、重点解决,实现精准服务、精准监管。

④有利于扶持本地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利用“政采云”电子卖场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利用电子卖场扶持本地小微企业经营电商化,通过规则配置、商品打标、优先展示、交易过程中自动计入等技术手段,结合“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达成“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等机制创新,精准落实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扶贫车间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就业单位,节能环保企业的政策要求。

⑤有利于助推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公开市场信息、促进充分竞争,实现政府采购商品“物有所值、价廉物美”。通过标准商品库建设及商品、价格、寻源、交易等要素聚集聚合,实现同类商品参数技术指标和价格全平台可比,借助价格监控体系、诚信预警系统、履约评价体系,从内到外全方位发力,助力形成全市统一、公开、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二是还权责于采购人。一定规则范围内赋予采购人选择供应商和采购结果的权利,同时通过行为留痕、过程与结果公开,促进采购人正当履责,改变在过去采购工作中曾出现的 “只讲功能不求效益”、“只买贵的不买适用的”的思想风气。三是通过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方式变更、采购实施、合同管理、履约支付、统计分析等全流程线上化,包罗所有政府采购类型,使得所有采购项目没有理由游离于监督之外,杜绝人为因素影响采购流程,构筑基础的反腐防线。通过采购行为全程留痕、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大数据分析,实现全面监管、精准监管。四是通过采购人和供应商互相评价、违规行为记录、外部征信系统互联,建立平台征信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诚信信息透明公开,并通过建立平台运营规则实现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五是通过信息公开、权利公开,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化,以社会主流电商等第三方平台数据为对比参考,减少社会大众对政府采购的误解,树立政府采购清廉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度,保护干部队伍。六是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监管平台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原政府采购管理中大量繁琐的审批事项,逐步转变为注册制、备案制,同时辅以系统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分析等数据和技术手段,以及各采购人行为全过程在平台上留痕,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各相关监管部门都能实时监控或事后查阅和管理辖区内全部采购活动,在实现政府采购精准化监管的同时,在政府采购领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云平台包含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及电子卖场。政府采购监管平台通过建设三大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统计分析系统、信息共享系统),五个基础库(采购人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项目库、合同库),利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分级管理,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通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及备案、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链路,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能力。

① 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说明:

a.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是一个完整的信息化体系。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购制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操作规程、标准文本等各项政策制度深度嵌入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技术管采”。二是采购交易、监管和服务相融合,采购活动的过程就是采购交易、监管、服务的过程,三者之间紧密关联,通过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建设,将预算与采购执行、监管、服务三者形成紧密的结合。三是省级与市县级采购数据相统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采购主体、资金管理级次的不同和各区域经济水平的差异,各级采购在执行统一制度规则的同时,具体操作标准又有所区别,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在整体统一的基础上满足市县级采购独特要求。

b.健全采购监管体系的关键支撑。监管部门的履职尽责有赖于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平台对接采购预算、涵盖采购方式、质疑投诉、项目信息录入、合同备案等全过程的监管内容,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公众将通过全程跟踪、实时监控、等方式对采购价格、产品质量、采购效益、政策落实、供应商行为实施协同监管、预警、处置。同时,依托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与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联通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增强数据决策能力,促进市场供需对接,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② 电子卖场的说明:

电子卖场是政府采购传统方式的创新,将金额相对较低(含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品类相对丰富的标准化商品或服务,通过电商化、竞价化方式实施采购,兼具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效率。可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按照金额、目录等维度搭建包括网上直采、竞价、团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定点服务等多种采购方式的卖场模式,并支持配置行业馆、政策馆等功能性场馆,互相补充、灵活选择。

电子卖场交易模块说明如下:

a.网上超市。网上超市适用于金额小、批量多、规格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动幅度小的项目。参照电商平台采购流程,采购人和供应商可快速完成采购、验收、备案流程。同品牌型号商品价格透明,可避免供应商地理范围限制问题,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物有所值”原则。

网上超市业务下单流程:采购单位浏览商品→关联采购计划→确认下单→供应商接单,发货→采购单位验收,签订合同备案   

b.在线询价。在线询价适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用货物;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自动匹配标准商品、标准参数或自定义商品需求,即时发布询价信息,并自动推送至相关供应商,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由报价,采购人自主决定成交结果,充分发挥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意识。

在线询价业务流程:关联采购计划发布询价单→询价公告→供应商报价→确认成交结果→起草合同备案。

c.反向竞价。通常的正向拍卖相反的竞价方式(由供应商从高到低竞争报价,最低价为意向成交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共同完成的一种采购方式。反向竞价可在适当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激发供应商的竞争热情,在保证质量、交货期的前提下,使采购人利用尽可能低的采购成本获取商品。反向竞价已被财政部列为重点探索的政府采购模式。适用于指向性明确的商品。

d.定点采购。包括定点议价和定点竞价两种方式,定点议价是指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直接选择一家定点供应商进行协商议价,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定点竞价是指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发布定点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交易方式,其流程与在线询价方式相同。定点采购适用于服务和工程项目。

3)支出范围:监管平台、电子卖场及商品审核服务,每年17万元。 

4)具体用途:

①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可利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分级管理,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通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及备案、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链路,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能力。

③ 电子卖场:

电子卖场可根据区财政监管要求按照金额、目录等维度搭建包括网上直采、竞价、团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定点服务等多种采购方式,使采购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多种方式进行采购,还权于采购人。同时,全省一张网提供多种渠道,使区内有跨区域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获得全省各地的交易机会。

5)使用对象:财政监管单位、政府预算单位、代理机构、本地供应商。

3.实施周期。3年零3个月。分期实施计划为:

1)筹备阶段:电子卖场建设,配置沟通并实施,采购人信息收集录入。预计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上线启动期:征集供应商,发文上线,进行范围性培训。预计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使用期:采购单位使用,并对平台内采购行为进行监管。预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期结束后可续签)。

4.绩效目标。见附件1

17万/ 年(2021年-2022年费用)

17万/ 年(2023年费用)

5.项目细化及资金需求:

区划

政府采购监管平台

电子卖场

审核服务费用

总计

优惠合计

县区级

5万/年

15万/年

2万/年

22万/ 年

17万/ 年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价格按贵州省省财政厅与政采云有限公司达成的合作意向执行。

政采云平台服务费用包含系统运维及升级迭代、中央网信办组织的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审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云资源服务器等相关费用,无需额外的费用支出;同时涵盖用户使用培训、客户服务热线支持及供应商到商品全流程审核的服务费用。

电子卖场及监管平台每年15万元,商品审核服务每年2万元。

五、评审(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评审)论证情况。 

1)采取方式:党组集体研究后,请示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后,纳入单位2023年年度预算的请示

2)评审结果: 

同意搭建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xls



2023年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财政、预算、税收、财务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

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制度,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三)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和管理工作,对各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核算、稽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和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区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八)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政策措施及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九)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进行监督,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十)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区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管理区级财政的社会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十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管理。

(十三)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四)负责政府引进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十七)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八)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票据计划上报及领购管理工作,编制财政票据年度工本费预算。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区各乡镇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财政局行政编制2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7名,具体为: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预算科科长1名、副科长2名,国库科科长1名,综合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行政事业科科长1名,社会保障科科长1名,社会经济发展科(农业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会计监督科科长1名,金融债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249.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116.04万元,增长4599.38%,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整体收入数、支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305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83.70万元,占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7.56万元,占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310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45万元,占1.28%;项目支出52428.06万元,占98.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52983.7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237.05万元,增长6996.19%,主要原因是: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53087.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180.22万元,增长5753.88%,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983.7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增加52237.05万元,增长6996.19%,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8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2180.22万元,增长5753.88%,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方面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导致追加实际需要人员经费。2、我单位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逝世根据政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时发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导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854.16万元,占99.56%;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1.65万元,占0.30%;卫生健康支出(类)22.74万元,占0.04%;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48.53万元,占0.0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5.29万元,支出决算为5308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0.58%。其中:

1.201(类)06(款)01(项)。年初预算为439.78万元,支出决算44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以及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2年10月、11月、12月人员工资。

2.210(类)11(款)01(项)。年初预算为9.04万元,支出决算1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变动,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3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根据人员实际发生情况,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后期进行指标调剂,调剂后的指标不能改变年初预算批复数,导致差额。

3.210(类)11(款)02(项)。年初预算为16.44万元,支出决算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我单位调入事业人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2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经费。

4.210(类)11(款)03(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因人员变动,2023年招录新进公务员,根据工作实际要求追加2023年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5.208(类)05(款)05(项)。年初预算为45.51万元,支出决算3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单位匹配部分养老保险费,2023年中途发生在职人员退休,不继续支付养老保险费,导致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6.208(类)05(款)01(项)。年初预算为118.28万元,支出决算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2023年预算在2022年完成时,无法估计2023年退休人员减少数量,2023年年年末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减少一名退休人员。

7.201(类)06(款)02(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9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付安顺市第七小学改扩建建设项目结算复审费、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付中期评价阶段审计服务费、非税收入一体化系统90%运维服务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8.201(类)06(款)07(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区政府签批同意,追加预算,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款技术服务费。

9.208(类)06款)08(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区政府签批同意,追加预算,支付安顺市西秀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及黑臭水体、建制镇污水处理等项目专项审计服务费。

10.208(类)06款)99(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208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追加预算,区级财政拨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资金注册资本金、区属32家国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通过我单位资金账户拨款。

11.208(类)05(款)06(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2023年预算在2022年完成时,无法估计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数数量,2023年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加新增退休人员兰燕同志单位应承担部分职业年金。

12.221(类)02(款)01(项)。年初预算为42.29万元,支出决算4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按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调整在职人员基数后,追加预算,匹配调整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91万元,主要包括:1、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以及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48.54万元,主要包括: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其他交通费用(车补)、食堂就餐单位部分伙食补助费、日常办公耗材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等人员定额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5.17%;较上年增加1.98万元,增长66.67%;

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因我单位业务需要,支付贵GCT716汽车保险费、贵GUA727公车ETC卡充值费、安全检测费、尾气检测费以及支付公车汽油费,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78%;较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64.65%;

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因我单位业务需要,支付贵GCT716汽车保险费、贵GUA727公车ETC卡充值费、安全检测费、尾气检测费以及支付公车汽油费,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支出决算0.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00%;较上年增加0.06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开展“三保”保障情况调研工作付招待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省财政厅开展“三保”保障情况调研工作付招待费。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目标方面:一是所有涉及财政资金53249.15万元均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其中重点人员基本支出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达到100%。二是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试点,进一步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中期预算管理的衔接,逐步夯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三是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四是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关系,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的匹配性。按要求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旨在“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断完善预算管理的组织实施流程和基本规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认真梳理在政府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业务流程,搞好人员配置,做好政府预算管理与系统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要继续做好预算编制、预算审批程序的规范流程,强化财经纪律和预算约束;要做好系统运行与业务操作的融合,不断优化系统总体架构,通过系统提高财政业务工作效率,做好财政资金的有效管控。

结果应用方面:一是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督促预算部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等级为达成预期指标,分数9.94分,评价等级为优(附绩效自评表)。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西秀区财政局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评审(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说明

一、一级项目名称: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 

二、二级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项目实施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1.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决策部署,加快政府采购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打通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依据《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黔财采【2021】10号)关于加快省、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及电子卖场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建立使用此政府采购云平台。

2.项目概述。

2)项目内容:1)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建设及推广应用,对提高区政府采购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①有利于更迅速地实现工作效率及采购效率的提高。坚持用户导向和需求导向,简化流程、分类管理,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政府采购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零上门服务,将事前审批尽可能地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采购平均交易时间在1天以内;在线询价从计划到验收支付一般不超过7天并且真正实现了从预算编制、采购交易到资金支付“一次不跑”,全部线上操作、网上办理,采购效率和用户体验明显提升。

②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创新。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政府采监管及服务电子化、一体化、透明化,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风险,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创新。

③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精准服务、精准监管。通过预警监控等功能及大数据应用,快速、准确地掌握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和实时交易数据,及时发现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行为或状态,精准定位、逐个分析、重点解决,实现精准服务、精准监管。

④有利于扶持本地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利用“政采云”电子卖场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利用电子卖场扶持本地小微企业经营电商化,通过规则配置、商品打标、优先展示、交易过程中自动计入等技术手段,结合“政采云”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达成“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等机制创新,精准落实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扶贫车间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就业单位,节能环保企业的政策要求。

⑤有利于助推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公开市场信息、促进充分竞争,实现政府采购商品“物有所值、价廉物美”。通过标准商品库建设及商品、价格、寻源、交易等要素聚集聚合,实现同类商品参数技术指标和价格全平台可比,借助价格监控体系、诚信预警系统、履约评价体系,从内到外全方位发力,助力形成全市统一、公开、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二是还权责于采购人。一定规则范围内赋予采购人选择供应商和采购结果的权利,同时通过行为留痕、过程与结果公开,促进采购人正当履责,改变在过去采购工作中曾出现的 “只讲功能不求效益”、“只买贵的不买适用的”的思想风气。三是通过将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方式变更、采购实施、合同管理、履约支付、统计分析等全流程线上化,包罗所有政府采购类型,使得所有采购项目没有理由游离于监督之外,杜绝人为因素影响采购流程,构筑基础的反腐防线。通过采购行为全程留痕、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大数据分析,实现全面监管、精准监管。四是通过采购人和供应商互相评价、违规行为记录、外部征信系统互联,建立平台征信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诚信信息透明公开,并通过建立平台运营规则实现差异化监管和服务。五是通过信息公开、权利公开,促进政府采购透明化,以社会主流电商等第三方平台数据为对比参考,减少社会大众对政府采购的误解,树立政府采购清廉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度,保护干部队伍。六是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监管平台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原政府采购管理中大量繁琐的审批事项,逐步转变为注册制、备案制,同时辅以系统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分析等数据和技术手段,以及各采购人行为全过程在平台上留痕,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各相关监管部门都能实时监控或事后查阅和管理辖区内全部采购活动,在实现政府采购精准化监管的同时,在政府采购领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政府采购云平台包含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及电子卖场。政府采购监管平台通过建设三大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统计分析系统、信息共享系统),五个基础库(采购人库、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项目库、合同库),利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分级管理,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通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及备案、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链路,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能力。

① 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说明:

a.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是一个完整的信息化体系。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购制度与信息技术相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操作规程、标准文本等各项政策制度深度嵌入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用制度管人”“用技术管采”。二是采购交易、监管和服务相融合,采购活动的过程就是采购交易、监管、服务的过程,三者之间紧密关联,通过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建设,将预算与采购执行、监管、服务三者形成紧密的结合。三是省级与市县级采购数据相统一。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采购主体、资金管理级次的不同和各区域经济水平的差异,各级采购在执行统一制度规则的同时,具体操作标准又有所区别,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在整体统一的基础上满足市县级采购独特要求。

b.健全采购监管体系的关键支撑。监管部门的履职尽责有赖于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平台对接采购预算、涵盖采购方式、质疑投诉、项目信息录入、合同备案等全过程的监管内容,财政、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公众将通过全程跟踪、实时监控、等方式对采购价格、产品质量、采购效益、政策落实、供应商行为实施协同监管、预警、处置。同时,依托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与全国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联通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增强数据决策能力,促进市场供需对接,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② 电子卖场的说明:

电子卖场是政府采购传统方式的创新,将金额相对较低(含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品类相对丰富的标准化商品或服务,通过电商化、竞价化方式实施采购,兼具政府采购的公平与效率。可根据当地监管要求按照金额、目录等维度搭建包括网上直采、竞价、团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定点服务等多种采购方式的卖场模式,并支持配置行业馆、政策馆等功能性场馆,互相补充、灵活选择。

电子卖场交易模块说明如下:

a.网上超市。网上超市适用于金额小、批量多、规格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动幅度小的项目。参照电商平台采购流程,采购人和供应商可快速完成采购、验收、备案流程。同品牌型号商品价格透明,可避免供应商地理范围限制问题,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物有所值”原则。

网上超市业务下单流程:采购单位浏览商品→关联采购计划→确认下单→供应商接单,发货→采购单位验收,签订合同备案   

b.在线询价。在线询价适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用货物;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自动匹配标准商品、标准参数或自定义商品需求,即时发布询价信息,并自动推送至相关供应商,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由报价,采购人自主决定成交结果,充分发挥采购当事人主体责任意识。

在线询价业务流程:关联采购计划发布询价单→询价公告→供应商报价→确认成交结果→起草合同备案。

c.反向竞价。通常的正向拍卖相反的竞价方式(由供应商从高到低竞争报价,最低价为意向成交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共同完成的一种采购方式。反向竞价可在适当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激发供应商的竞争热情,在保证质量、交货期的前提下,使采购人利用尽可能低的采购成本获取商品。反向竞价已被财政部列为重点探索的政府采购模式。适用于指向性明确的商品。

d.定点采购。包括定点议价和定点竞价两种方式,定点议价是指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直接选择一家定点供应商进行协商议价,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定点竞价是指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发布定点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交易方式,其流程与在线询价方式相同。定点采购适用于服务和工程项目。

3)支出范围:监管平台、电子卖场及商品审核服务,每年17万元。 

4)具体用途:

①监管平台:

监管平台可利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分级管理,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通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编制及备案、采购项目数据统计、合同签订、资金支付、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各环节链路,提升交易服务和监管能力。

③ 电子卖场:

电子卖场可根据区财政监管要求按照金额、目录等维度搭建包括网上直采、竞价、团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定点服务等多种采购方式,使采购单位可以自行选择多种方式进行采购,还权于采购人。同时,全省一张网提供多种渠道,使区内有跨区域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获得全省各地的交易机会。

5)使用对象:财政监管单位、政府预算单位、代理机构、本地供应商。

3.实施周期。3年零3个月。分期实施计划为:

1)筹备阶段:电子卖场建设,配置沟通并实施,采购人信息收集录入。预计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2)上线启动期:征集供应商,发文上线,进行范围性培训。预计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使用期:采购单位使用,并对平台内采购行为进行监管。预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期结束后可续签)。

4.绩效目标。见附件1

17万/ 年(2021年-2022年费用)

17万/ 年(2023年费用)

5.项目细化及资金需求:

区划

政府采购监管平台

电子卖场

审核服务费用

总计

优惠合计

县区级

5万/年

15万/年

2万/年

22万/ 年

17万/ 年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价格按贵州省省财政厅与政采云有限公司达成的合作意向执行。

政采云平台服务费用包含系统运维及升级迭代、中央网信办组织的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审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云资源服务器等相关费用,无需额外的费用支出;同时涵盖用户使用培训、客户服务热线支持及供应商到商品全流程审核的服务费用。

电子卖场及监管平台每年15万元,商品审核服务每年2万元。

五、评审(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评审)论证情况。 

1)采取方式:党组集体研究后,请示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后,纳入单位2023年年度预算的请示

2)评审结果: 

同意搭建安顺市西秀区政府采购云平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本级.xlsx

附件2: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财政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附件.xls


2023年安顺市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安顺市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会计业务受政府委托对有关单位会计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零户统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2)国库支付对从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支付的业务进行审核、支付。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务管理体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号依法行财、负责做好人会计中心预算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为财政局领导下的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参公).

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总编制30人,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8人、事业工勤2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1.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

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4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7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4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7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43.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7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

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345.7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8万元,下降0.60%,主要原因是:

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7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0.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0.60%,主要原因是: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1.89万元,占72.85%;外交支出(类)0.00万元,占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58万元,占13.18%;卫生健康支出(类)18.51万元,占5.35%;节能环保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类)29.78万元,占8.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支出(类)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类)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其中:

1.201(类)06(款)01(项)。年初预算为25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预算工作时,我单位在职人员为22名,2023年四月有在职人员发生退休,后期单位不发放财政全额工资,导致201601行政运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210(类)11(款)01(项)。年初预算为1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因人员变动,追加2名工作人员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3.210(类)11(款)02(项)。年初预算为0.0072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因人员变动,追加2名工作人员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210(类)11(款)03(项)。年初预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预算工作时,我单位在职人员为22名,2023年四月有在职人员发生退休,后期单位不发放财政全额工资,导致201601行政运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208(类)05(款)01(项)。年初预算为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退休人员6月份调增工资基数,追加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导致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数大于预算数。

6.208(类)05(款)05(项)。年初预算为2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开展2023年预算工作时预计新增退休人员,当时以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为基数,预估该职工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生的小额差数。

7.221(类)02(款)01(项)。年初预算为24.9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因人员变动,追加2名工作人员10月、11月、12月单位匹配部分住房公积金,导致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8.39万元,主要包括:1、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2、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以及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37.37万元,主要包括:发放与职工相关的其他交通费用(车补)、食堂就餐单位部分伙食补助费、日常办公耗材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3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压缩工作业务经费,响应国家政策。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6%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统一压减一般性支出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其中2023年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安顺市西秀区会计核算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  审:金守敏

二  审:杜本卿

三  审:陈  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