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保障居民生活安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任务
规范西秀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构建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全面提升西秀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包含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管理、加大惩处力度三个版块。
第一部分为强化主体责任,主要明确了《管理制度》中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责任。
第二部分为落实规范管理,主要明确了《管理制度》中物业企业的管理职责。
第三部分为加大惩处力度,主要明确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
四、适用范围
《管理制度》适用于西秀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五、执行口径
本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本实施意见由西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一审:黄小明
二审:吴泓钢
三审:余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