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黔0402执184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Y130219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20402006026GB00011F00040016 |
龙青路与市东路之间S1地块竹园·清水湾C4幢3单元9跃10层1号 |
安顺市西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9日
一审:燕赛赛
二审:陈 瑞
三审:胡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