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30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终止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会或举办者自行要求终止的;
(二)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因故中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的;
(三)办学条件或办学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四)无故不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结合我局2026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情况,安顺市西秀区金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市寸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西秀区盛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安顺市黔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安顺行知职业培训学校2026年无故不接受年检;安顺市西秀区长征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条件下降、2026年年检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基本要求。
综上,我局决定撤销以下六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一、安顺市西秀区金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贵州省安顺市寸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顺市西秀区盛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四、安顺市黔中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五、安顺行知职业培训学校
六、安顺市西秀区长征职业培训学校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实事求是,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851-33465670(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受理地址:西秀区西水路62号
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一审:李 欣
二审:沈怡怡
三审:李俊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