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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西秀区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的通知

2025

08/0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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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收费行为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西秀区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现将《安顺市西秀区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安顺市西秀区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为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备案公示内容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法定名称、登记类别(办园性质)、办园地址、办园规模、法定代表人、园长、教职工配备情况、教育教学活动信息、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

(二)幼儿园收费情况: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办费收支公示等。

二、适用范围

区属各公(民)办幼儿园。

三、备案公示流程

(一)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公示的基本信息提交至西秀区教育局备案。

(二)西秀区教育局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三)经审核无误后,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及西秀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幼儿园基本信息。

(四)幼儿园需在园外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将备案信息对外公示,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线上公示。

四、监督与管理

(一)西秀区教育局定期对幼儿园的信息备案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二)幼儿园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积极改进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西秀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信息更新

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西秀区教育局重新报备,并在相关平台上及时修正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安顺市西秀区教育局

2025年8月8日

一审:吕忠敏

二审:罗飞胜

三审:黄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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