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442847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西秀区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局属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安 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根据《贵州省安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贵州省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西秀区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西秀区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西秀区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持续巩固拓展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成果,统筹发展和安全,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保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风险,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作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能力。(牵头科室:人事政工科,责任科室: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二、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强化组织动员,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责任科室:建筑质量监督站)
三、开展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行动。
通过省、市有关培训会议“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组织辖区项目进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公益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制作典型事故的警示教育片进行宣贯,加强对法律法规、现场实操、典型案例分析的学习,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升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四、压紧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全面杜绝企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施工环节、落实到从业人员。(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制定并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目标任务责任书,推动并落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科室、到岗位、到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定期通报制度,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县级主管部门要全年对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应急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我局将组织随机抽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
六、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根据国家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健全施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配合省级、市级健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
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加强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持续推进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配合省级、市级编制防高处坠落有关图集,督促全区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风险识别、从业人员、施工方案、劳保用品、安全防护、隐患治理的全方位安全管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督力度,形成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和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为主线,持续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受控,督促央企、国企、政府投资、教育、医疗、民生工程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项目,打造安全示范工程、样板工程。强化建筑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加强工地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村镇建设服务站)
八、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过程排查动火等危险施工作业。盯紧盯牢危大工程识别、清单建立、方案编制、专家论证、现场实施、挂牌验收、动态管理等关键步骤,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压实参建各方危大工程管理责任,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推行建机一体化管理,建机一体化企业实行信息建档、过程上网、信用评价,推行安拆、维保等关键环节举牌验收、影像留存备查,强化全过程监管。(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
九、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要将“六个百分百”列入执法检查内容,坚决整治项目违反扬尘治理要求的违规行为。加强与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落实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对施工项目的应急响应要求。探索推动全区具备一定规模以上在建项目扬尘监测设备逐步接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在线测控、在线预警、在线监管。(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
十、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回头看。
针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推动、再落实。对未销号的隐患问题,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及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推进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公用事业科)
十一、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装修改造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提高处罚结案率。(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西秀区棚改办、项目建设科、公用事业科)
十二、强化监督执法效能提升。
坚持“两场联动”,将企业现场安全行为和市场招投标、资质审批等有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并加大曝光力度。强化与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闭环执法。(牵头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责任科室: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三、优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强化动态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期管理,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组织开展动态考核,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或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市场禁入,清理空壳企业、僵尸企业。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始终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四、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日志。
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列入各级安全生产督察检查重点内容,推动《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试行)》在全市建筑施工项目落地生根,督促在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记录仪制度,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真实全面反映项目安全管理风险隐患及治理现状,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牵头科室:建筑质量监督站,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
十五、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推动《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技术导则(试行)》在全市建筑业企业推广应用。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指南在企业和项目层面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将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关键内容,指导我区建筑业企业规范管理措施,明确风险管控关口,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规章体系。
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依规建立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监理人员配置,构建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配合省级、市级探索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七、全力推进监管数字赋能。
深化智慧建管平台运用,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产权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电子证照换发工作。(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八、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鼓励企业(项目)参与“黄果树杯”“安优结优”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荐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素养。(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质量监督站)
十九、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督导检查。
要综合采取企业自检、交叉互检等方式,对项目存在的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好复查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停工整改,严禁冒险作业、带病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二)强化执法查处。
要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常态化“打非治违”,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发承包、违反安全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施工、拒绝整改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要坚持严字当头,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要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三)强化应急处置。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制度,加强与消防、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密切联系和配合,关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一审:李小玉
二审:董 瑞
三审:赵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