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华西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2日《贵州省宅基地登记成果汇交情况通报》(黔自然资函〔2021〕1416号)显示,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滞后。为切实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我区从年初就开展相关宣传筹备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因多数宅基地无权属来源,无法进入省不动产登记平台权籍库,宗地入库率及登记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第32条“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在成果汇交自然资源部之前,由区自然资源局将已完成地籍调查的数据按不占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稳定耕地、二调时所占地类均为建设用地且面积≤200㎡的宗地进行提取,持续更新下发各乡(镇)和三郊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和三郊街道办事处应积极组织辖区内村民小组、村(居)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进行三级确认,出具权属来源证明书,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予以确权登记。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罗红霞;联系电话:338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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